CopyRight©2013 主办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5030996号-1
网站标识码:5108210014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一、抓低保政策的落实。从低保政策发力,推动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按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和审核审批的程序,认定对象并纳入低保范围。重点聚焦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的贫困群众,向绝对贫困发力,保证贫困对象既不重复,也不遗漏,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为他们发放临时救助金,缓解贫困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截至目前,全县共保障对象43590人,发放资金5632万元。
二、抓救助力量的整合。由于社会救助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广、救助需求杂,在县、乡、村3个层面,全面建立由民政牵头、其他部门协同的工作协调机制,对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急难问题,通过同扶贫、卫计等部门及时会商,研究综合救助措施。今年以来,全县共解决救助急难1665人,发放救助金358万元。同时,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一个口子上下”运行机制,在县、乡、村全部设立一门受理窗口,规范救助申请、分办、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困难群众只需向村申请、乡递交相关资料即可享受“一站式服务”,变过去“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使社会救助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截至目前,全县通过一门受理窗口共受理682件救助事项,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抓保障水平的提高。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从2016年的2880元/年提高至2017年的3300元/年,今年,拟将提高至3600元/年。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方面,保障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分散和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月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400元/月、500元/月,并针对特困人员供养照料需求,制定了照料护理标准,失能、半失能和全自理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分别达250元、150元和50元。在医疗救助方面,全面取消了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大幅提高救助限额,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县民政局 陈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