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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镇切实加强民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发布机构:双汇镇 发布时间: 2018-08-02 05:06 字体: [ ]

一、严格民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根据不同保障对象,严把对象入口关,按照纳入保障的条件、办理的程序等内容,做好对象资格认定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档案管理。建立“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按政策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同时,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定期核查保障对象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掌握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保障范围。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明,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保障家庭原则上按季核查一次,及时办理保障家庭停发、增发、减发手续。针对不同保障对象,掌握保障对象退出的年龄和其他条件。在低保对象达到退休年龄、孤儿超保障年龄、残疾人取消待遇时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加强了高龄补贴人员的年龄增长和自然减员的对象日常管理,确保该增长的及时增长,该退出的及时退出。

三、建立保障对象的月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保障对象死亡或退出月报告制度,加强保障对象自然减员管理,对保障对象除每年开展定期清理复查实行见面生存认证外,还加强日常情况的监管,切实抓好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 各村(居)每月底前将审核后的动态调整对象名单报镇民政办,并实行“零报告”制,防止死亡或应退出对象继续享受待遇。

四、宣传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利用各村(居)委会在政务、村务公开栏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强各项民政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社会环境。(双汇镇  刘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