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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8年上半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6%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8-07-25 00:36 字体: [ ]

通过对90户农村样本户家庭收支状况的调查,2018年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45元,同比增长9.6%。其中:工资性收入2608元,同比增长9.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2.7%,贡献率为52.8%;经营净收入1168元,同比增长10.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6%,贡献率为25.8%;财产净收入73元,同比增长7.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贡献率为1.2%;转移净收入1096元,同比增长8.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2%,贡献率为20.2%。(县统计局  杨桂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