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民政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整治,县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制定落实,确保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近几年我县持续开展打造“阳光低保”行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乘势而上,按照民政部开展农村低保三年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通过乡镇、村居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及时在全县掀起整治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舆论氛围,形成政策高压震慑态势,确保本次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利用全国惠民资金“一卡通”补助专次审计契机和“纪律作风深化年”活动的开展,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有机结合,同安排、同部属、同落实,综合发力,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三是细化措施,力求实效。完善制度体系,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防止基层工作人员“优亲厚友”,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低保资金监管。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将村干部冒领、截留、克扣、索要手续费以及各类“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等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监管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督促检查。成立了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保障对象进行抽查,通过实地入户走访,看保障对象准不准、实不实、政策尺度把握适不适。加强惩治警示。对发现线索集中、指向明确,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信访事项和线索,报送纪委、监委立案处理,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四是助力脱贫,筑年兜底。加强与扶贫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配合,在强力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同时,认真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卡贫困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防止“漏保”情况发生,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网,保证困难群众如期实现政策性兜底脱贫。(县民政局 陈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