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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积极指导各乡镇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迅速制定完善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确保7月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农房建设任务,9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户搬迁入住,10月底前全面完成拆旧复垦。
二是强化政策执行,严格规范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要求,加强项目全程监管,绝不允许出现原拆原建、住房功能不全(厨房、厕所未建在套内)、卧室不够住等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保障项目实施。认真落实乡镇领导干部包村包片,乡(镇)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确保项目实施指导监管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