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旺苍县支行(以下简称“旺苍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旺苍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履职实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一、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开工作制度
2017年以来,支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管理、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制度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工作,按照“谁提供、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全面公开信息准确,审查程序完善,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旺苍支行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履职信息。2017年,旺苍支行重点围绕基层央行职责履行、辖区金融运行、金融精准扶贫等情况,通过县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公开信息40条,公开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互联网子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964条。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旺苍支行概况信息
公开了旺苍支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主要领导等信息。
(二)工作动态
公开了与旺苍支行履行职责有关的政务动态信息。
(三)行政许可信息
公开了旺苍支行负责实施的银行账户管理、国库业务、等行政许可及金融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办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统计与报告信息
向全社会发布了旺苍县金融运行有关情况及统计数据。
二、信息公开方式
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互联网子网站、县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充分利用报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册、专题宣传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一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互联网站,向社会公示了行政许可信息;二是通过旺苍县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向社会全方面披露政务信息,并及时更新。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摆放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在办公场所及时公示支行主要职责、部门设置、办事流程以及重大金融政策等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旺苍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旺苍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旺苍支行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7年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旺苍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尤其是工作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发布的内容不够丰富,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不够密切。下一步,旺苍支行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人民银行上级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强化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支行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专业素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旺苍县支行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839—4201509
监督电话:0839—420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