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投身脱贫攻坚,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全面完成,为2019年顺利实现“县摘帽”奠定坚实基础,旺苍县逗硬实行“七条举措”,超常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强化行业组织指挥。不断健全“1+13+5+1”作战指挥体系,13个行业扶贫指挥部的指挥长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每月召开1次行业扶贫工作调度会,总结安排阶段工作,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举措,确保各行业扶贫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统筹力量保障。从2018年起,统筹加强驻村帮扶力量,充实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各帮扶部门(单位)常年从事帮扶工作的力量不少于本部门(单位)人员的1/5。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建立“三评”考核机制,将优秀比例提高到20%。建立驻村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乡镇每2月召开一次帮扶力量协调小组会议。县财政加强驻村工作队经费保障,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充分调动帮扶工作积极性。
三是强化工作推进指导。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移民局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扶贫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推进实施管理、贫困对象退出验收、档案资料规范完善等方面强化综合指导;行业扶贫部门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强化行业指导,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和扶持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常态督查暗访。全面充实督查力量,将县委专项督查组增加到3个大组9个小组。全县乡镇划分为9个片区,按照分片负责、交叉暗访的原则,每个督查小组对所负责区域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督查,每季度至少开展2次随机交叉暗访。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发点球”等方式提出整改,对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处理。
五是强化工作考评导向。增加脱贫攻坚考评权重,由2017年的40分增加到60分,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加分奖励。提高扣分标准,对每月通报排名后3位的每次分别扣1分、0.5分、0.3分。逗硬实行“一票否决”,对当年脱贫攻坚工作被中央、省、市通报批评累计达2次以上,或在全县综合督查通报中累计2次排名倒数第1的,或者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综合排名中分别排在后3位、后2位、后8位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方案形成,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审定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制定,方案形成后由县财政局和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联合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严格资金报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账。严格跟踪督促,县财政局对各行业扶贫部门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督促,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绩效使用。
七是强化逗硬追责问效。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未完成年度任务、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驻村工作队长)免职处理。对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综合排名靠后的,对“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案件快查快处机制和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开通扶贫领域案件查办“绿色通道”,一律优先其他案件先行查办,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纪律审查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