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旺苍县2017年3季度城市声环境质量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7-10-10 09:38 字体: [ ]

2017年3季度旺苍县环境监测站对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与上季度比较,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昼、夜间达标率均无变化。与上年同期比较,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昼、夜间达标率均无变化。

2017年3季度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功能区类别

1

2

3

4

达标点次

1

1

1

1

1

1

1

1

监测点次

1

1

1

1

1

1

1

1

达标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注:1.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2.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4类。1类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 类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