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遵循“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简明便民”的原则,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现将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领导机构。局办公室负责财政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应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注重制度建设。2016年,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局办公室总体负责,综合性信息由办公室文秘组进行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股室及直属单位分管局领导进行把关,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优化服务方式。以县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真正让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使信息公开成为部门与服务对象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四)加大公开力度。将政府预决算和所有部门预决算均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实现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五)严格保密审查。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规范了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发布信息。切实遵守《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对局内发文,在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公开属性;对各类信息公开,严格坚持审核把关制度。全局全年没有出现失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以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内容为重点的相关信息,县级各部门及所有乡镇(街道)均已按要求全面公开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2016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不予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各条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对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财政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且公开后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或执法活动的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予向社会公众公开。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2017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财政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