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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施“四大救助”兜底脱贫保障网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7-10-18 00:00 字体: [ ]
(1)实施生活保障兜底。定期开展“回头看”进行“回头帮”, 对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成员,根据其收入水平,实行按标补差。对其中无财产、无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施重点救助,全额兜底。1-9月,共计为建档立卡低保兜底对象6297户8065人发放低保兜底资金1300万元。

(2)实施特困供养兜底。建立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400元和3600元,并将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46元和748元。1-9月,共计对2287名困难群众发放供养金620万元。

(3)实施急难救助兜底。对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性、应急性、过渡性救助。1-9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30万元,救助对象达6715人次。

(4)实施慈善救助兜底。发挥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广泛开展助困、助学、助医、助残、助孤等“五助”活动。今年以来,先后对135名贫困学生实施结对帮扶,对21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80万元,为敬老院孤寡老人、低保特困户募集资金65万元。(县政府办  县扶贫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