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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三措施加快推进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

发布机构:县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17-06-06 15:15 字体: [ ]

2016年,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4个,总投资12.7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182万元。截至6月5日,我县14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目前已完成投资5.58亿元,完成总投资的43.73%,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6663万元,完成下达预算内投资的92.77%;已完工项目11个,完工率78.57%。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力度,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股室、一抓到底”的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和上传下达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二是严格管理,规范项目建设。一是各项目单位成立了中央预算内项目推进专项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人员具体抓”的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形成实物增量。紧紧围绕“项目开工”和“资金支付”两个关键环节,加大推进力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依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项目,须报我局作出调整决定。严格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投资,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主管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督促项目单位根据建设进度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三是强化调度,加大项目监管力度。一是我县成立了中央预算内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县发改局、县目督办、县财政局抽调专人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县住建、环保、国土等各职能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职能监管。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对中央投资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各项目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中央投资计划执行、资金支付和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报送我局。三是强化督查监管力度。县目督办汇同相关部门对我县中央预算内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县工作目标实现的单位,将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实发挥好稳定内需、拉动增长的重要作用。(县发改局  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