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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及时兑付上半年城乡住户调查补助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6-07-19 09:03 字体: [ ]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住户调查基础工作,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和记账积极性,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60号)的要求,我县严格执行住户调查方案和辅助调查员、调查员、调查户考核办法,及时兑现城乡住户调查补助标准。上半年共发放补助17.1万元,其中,城镇住户调查补助6.84万元,农村住户调查补助10.26万元。(县统计局  宋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