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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人社〔2016〕5号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屈澳丽、邹清秀二名免费师范生为
我县乡镇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省属免费师范生有关政策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屈澳丽、邹清秀二名省属免费师范生符合我县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招聘屈澳丽为三江小学教师、邹清秀为普济小学教师。
根据《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第十一条规定,免费师范生在我县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
请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