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3 主办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5030996号-1
网站标识码:5108210014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时刻注意对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落人员积极施救。
二是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县救助管理站、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立救助服务网络,及时掌握流浪人员信息,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提高帮扶服务能力。
三是全力做好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杜绝出现有关流浪人员恶性伤亡事件。
四是认真落实流浪人员返乡救助安置工作。属于户籍区内流浪人员,做到了就近救治,及时救助和户籍安置工作,生活实际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发现不属于本户籍辖区的流浪人员,按照规定及时予以救助或遣送回家。(县民政局 罗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