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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人社〔2015〕42号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莫晓俐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木门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拟定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木府〔2014〕162号)收悉。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你镇聘任:
莫晓俐同志为旺苍县木门镇财务中心主任(兼)。
请你们在人员配置到位后对兼职人员及时调整理顺。
特此通知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