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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镇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工作

发布机构:双汇镇 发布时间: 2015-08-25 08:55 字体: [ ]

为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促进城乡低保健康发展,双汇镇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清理和民主评议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驻村领导为成员的低保清理和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工作开展,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同时,要求各村(居)成立相应工作组,具体负责本辖区低保对象的清理和民主评议工作。

二是统一标准。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户口迁出、已领取退休金 (含领取社保对象)、家庭收入超出最低生活保障线等12类清理对象,通过“对标核实、民主评议、属地公示”步骤逐一开展清理核实工作,确保过程阳光操作、结果公平公正。

三是严格要求。为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格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和漏保现象发生,要求各村(居)低保民主评议人员必须由村社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总数的二分之一、群众代表不超过参会人数的十分之一,享受低保救助人员不能参与低保评议。(双汇镇   张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