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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三措施”做好水利项目建设监管工作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5-07-06 16:31 字体: [ ]

为保障项目实施依法有序,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县水务局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监管。

一是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的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足额收缴履约保证金,实行压证施工。合同内容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为加强招投标后续管理,县水务局采用现场核实、检查等方法,防止中标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并跟踪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和安全、质检等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督促监理单位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同时要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面实行水利建设工程财务监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决算、审价、审计等有关规定。并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资金挪用、挤占、滞留和虚报、假报以及资金浪费等现象发生,切实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县水务局   何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