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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非居民天然气用户:
根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广发改〔2014〕412号)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广元市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2.91元/立方米调整为3.24元/立方米,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调整,扔按原规定价格执行(1.86元/立方米)。
特此公告。
广元市天然气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