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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城乡低保稳步推进。在继续抓好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实行了动态管理,力争做到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4月,城市低保对象月保障10131户、19081人,月发放保障金457.9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1831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助24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保障11145户、25335人,月发放保障金266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1064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助105元。共新增200户,240人;退出180户,200人。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有力有序。扎实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并结合低保对象保障类别,全员资助其参合参保。1—4月,城乡医疗救助累计门诊救助197人,累计住院救助943人,发放救助金281万元;资助参保27694人,发放资金249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比例达56%。(县民政局 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