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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城乡低保保民生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广元市新的低保标准,在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基础上,连续三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今年城市低保人均提高30元,农村低保人均提高10元。1-8月城市低保保障19000人,发放低保金33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达218元;农村低保保障24500人,发放低保金1950万元,人均补助达到99元,城乡低保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大力加强动态管理促城乡低保健康发展。通过完善保障对象认定条件,严格审核审批等措施,加强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1-8月城市低保取消650户,新纳入590户;农村低保户取消2130人,新纳入1830人,城乡低保实现健康发展。
三是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惠民力度加大。城乡医疗救助面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大幅度提高,1-8月全县城市大病救助3643人,发放救助金428万元,资助参保17650人;农村大病救助4055人,发放救助金537万元,资助参合23110人;医疗救助金的及时发放,有力缓解我县患大病家庭的经济压力。(民政局 陈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