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3 主办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5030996号-1
网站标识码:5108210014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一是加强县救助站的规划、建设和改造,确保救助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条件。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街面劝导和主动救助,确保发现一例,实施救助一例,救助见效一例,确保街面不长期出现流浪乞讨人员,确保在我县境内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病死、饿死、冻死的情况。
三是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每周要保证有2—3次巡查,并做好巡查登记台账和救助情况记录。
四是深入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和救助管理主体宣传活动。
五是在年内召开1—2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联席会议,切实解决救助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