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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四举措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3-01-09 17:07 字体: [ ]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救助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发展,形成了县乡(镇)两级有效覆盖的救助服务网络。全面梳理掌控本辖区内智障、残障、精神异常人员及失学辍学未成年等外出流浪高发人群基础信息,建立了规范台账,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

    三是全力做好流浪人员救助保护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寒冬、汛期等特殊情况下救助保护工作,做到了“发现一例、救助一例”杜绝出现有关流浪人员恶性伤亡事件。

    四是认真落实流浪人员返乡救助安置工作。属于户籍区内流浪人员,做到了就近救治,及时救助和户籍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发现不属于本户籍辖区的流浪人员,按照规定及时予以救助。

    元旦期间我县救助护送跨省流浪乞讨人员6人,跨市3人,跨县3人;救治精神安置病人3人,救治安置危重病人1人,救助安置未成年人3人。(旺苍民政局  何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