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018/3/6 14:02:46 来源:   县政府办

旺苍县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 号),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17〕13号)精神,组织实施好2017年旺苍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旺苍县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二)项目单位

责任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旺苍县商务局、旺苍县财政局、旺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涵盖旺苍县35个乡镇。

(四)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1月—2019年7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

推动农产品上行、完善县域电商服务体系、培训农村电商人才。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总额40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05万元。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并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骨干电商(配套)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突出重点,推动扶贫。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突出精准扶贫重点,培育带动全县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完善企业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的电商培训,引导支持电商创业就业,完善“电子商务+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电商服务站(点)+农户”的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构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产业支撑体系。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县域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商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带动乡村生态农业旅游、红色文化旅游协同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整合资源,规范实施。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电商(物流)服务站(点),完善电商(物流)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源,避免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不断提高农村电商扶贫的质量和成效。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规范实施示范项目,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推进农村电商扶贫健康规范发展。

三、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以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打牢农产品上行基础,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县域内乡镇电商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村级电商服务点在行政村的覆盖率达50%以上,在贫困村的覆盖率达100%;全县电商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0%以上;在线旅游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0%以上;电商培训5000人次以上。

四、项目内容

(一)完善农产品上行电子商务配套。(项目计划总投资27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6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440万元)

1.培育农产品、乡村旅游和文创产品等电商品牌。

(1)重点围绕旺苍县优势农特产业(如茶叶、核桃、中药材、魔芋、板栗五大农特产业),依托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鼓城山—七里峡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苍王峡世界地质奇观、“四川名泉”鹿亭温泉等生态旅游资源和“中国红军城”、木门军事会议会址等红色旅游资源进行产品开发、品牌推广;对农产品公共包装或电商包装进行提档升级;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参加国内各类展会、节会,提高品牌知名度,促进农产品上行;建设旺苍县移动支付、移动电商体验街等。

(2)建设旺苍县农村电商宣传体系,对符合质量规范、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行认证,使用公共品牌贴标,通过新媒体、景区、电视、户外广告等平台对外宣传旺苍公共品牌,积极树立质量优、价格好、信用好的旺苍电商形象,提升全县人民对旺苍特色电商品牌的认知,促进农村产品在县域外销售。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6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10万元。

2.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1)推广应用已建成的4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平台,对贫困户参与生产的产品进行认证、推广。

(2)建设具有溯源功能的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安全和质量要求,对本土农产品质量进行统一认证,统一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行为;综合运用条码识别、二维码验证等多种网络前沿技术,对农产品进行生产档案(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生产流通信息、质量追溯管理等,实现基于网站、手机app及手机短信平台的真伪识别、质量安全信息查询及产品溯源,以及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配送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的采集应用。

(3)根据电商渠道的特殊需求,建立不同类别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分级标准和包装标准,并严格根据质量标准、分级标准和包装标准进行产品检测、分选和包装,将符合质量和分级标准的商品贴标进行网络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可信的优质商品。同时选择部分优质农产品,统一设计、制作农产品公用包装,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站、景区、公路沿线进行补贴销售。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3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60万元。

3.推进农村产品生产认证与标准化建设

支持本地企业进行农村产品生产认证及知名品牌申报;建立旺苍县农村产品网货标准体系。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本地品牌、营销等资源,推动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鼓励有条件的电商平台积极开展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等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积极取得有关部门或权威机构的认证。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0万元。

4.建设冷链体系和初加工基地

整合冷链仓储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冷链仓库(使用体积200立方米以上),建立农产品分类标准制度,对农产品实施分选、包装、贮藏、废物处理等。配套预冷设备、冷链车、冻库等设备设施,鼓励全程冷链物流,为农产品网销提供冷链服务;改造1个农产品初级加工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进行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推动加工完成的农产品进行线上销售。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61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10万元。

5.打造农村产品电商应用示范基地

建设1个农村产品电商应用示范基地(使用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坚持“电子商务+企业+农户”的运营模式,依托京东、淘宝、苏宁易购等各类电商平台,提供购销服务,推动企业与农户合作,推进订单生产、生产资料集中采购等,降低农户产品购买成本、提供农产品网销渠道,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助推农民增收。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10万元。

6.建设县域仓储物流配送体系

(1)建设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扩建、升级原有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使用面积700平方米以上),配套常温冷藏仓储、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健全仓储物流分拣,农产品分级加工,农产品质量检验,电商多渠道收单、代发等服务功能。

(2)建设乡镇物流配送站。建设25个具备快递收发等功能的乡镇物流配送站(与已建成的10个乡镇物流配送站合并运营)。配送站与乡镇电商服务站合并建设,投资额计入乡镇电商服务站,不单独核算。

(3)建设村级物流配送点。建设150个具备快递收发等功能的村级物流配送点(确保97个贫困村全覆盖,与已建成的30个村级物流配送点合并运营),配送站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合并建设,投资额计入村级电商服务点,不单独核算。

(4)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物流快递仓储、普通商品仓库,购置冷藏和普通物流车辆,整合邮政公司、快递公司及社会物流等配送资源,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具有服务农产品上行功能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各类物流主体通过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开展统一配送服务。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5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00万元。

(二)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服务站。(计划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6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735万元)

1.建设旺苍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扩建现有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使用面积700平方米以上),将其打造为县域商务中心、培训孵化中心、品牌营销中心,对产品网销提供信息采集、文案拍摄、品牌打造、渠道营销、售后等服务,为从事电商创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信息交流、管理咨询等服务;并结合地区特色,以主体化、互联网化的运营思路,重点聚焦农产品、乡村旅游、文创产品等相关产业进行产能孵化,助推产业升级。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9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10万元。

2.建设乡镇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

对乡镇、村社现有的“万村千乡”农家店、农资店以及邮政所、通信运营商服务网点等进行升级改造,建设25个乡镇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与已建成的10个乡镇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合并运营)〕,完善充实其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建设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

建设150个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与已建成的30个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合并运营〕,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550万元〔建设乡镇、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站点〕,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45万元。

(三)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万元)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协会组建旺苍县农村电商学院,自主开发适合农村人群的课件和教程、教材,对党政干部、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并结合农村双创和脱贫攻坚,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重点开展农产品上行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际操作培训,着力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确保培训工作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省、市关于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

1.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

面向乡镇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返乡青年等群体,举办以电商基本知识、发展趋势,pc电商和移动电商,农产品电子商务案例,网商(微商)营销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培训,累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同时,策划、制作电子商务进农村动漫教学视频并在旺苍县电视台播出,扩大农村电商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万元。

2.电子商务实际操作培训

面向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以及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创业青年、企业电商负责人等群体,举办以网店(微店)开设、店铺装修、运营管理、网商(微商)营销、新媒体传播、电商物流和客服、软件应用和操作、成功案例分析、互联网品牌包装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实际操作培训,并结合贫困村产业和资源情况开展电商和移动电商应用,推动助农增收。累计培训1500人次以上。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

3.电子商务增值培训

针对青年大学生进行电子商务高级运营培训,累计培训500人次以上。

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9年7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万元。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二是组织开展情况摸底,摸清全县经济发展、农村产业基础、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农村物流快递业发展现状等情况。三是结合县情及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总体目标,确定具体实施内容及实施路径,出台相关政策指导文件。四是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推动相关资源整合工作。五是对旺苍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完善备案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7月)。一是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实施的主体企业;二是建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促进乡村旅游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应用,培育农产品、乡村旅游和文创产品电商品牌,加大旺苍公共品牌宣传力度,打造农产品初加工和电商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旺苍县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生态农业信息化服务系统,健全县域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众包物流项目建设。三是完成1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25个乡镇和150个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四是完成5000人次以上的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三)总结验收及运营阶段(2019年8月—2021年7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全部竣工后,积极开展自查总结,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并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并报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移民局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正式验收。验收结果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备案。同时,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局等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最后,全面总结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经验,形成全县电商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贯彻落实各级在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

(二)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强化过程管理,选择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现场监督审核。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已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每月更新项目建设进度,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严禁擅自更改实施方案,严禁将中央财政资金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建立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督促项目承办单位建立专帐,确保资金使用方向、程序合规,票据完整。在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旺苍县党政网、旺苍县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农村电商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及时梳理总结经验,积极宣传推广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电商扶贫等方面的成功案例,并加大向省市商务、财政、扶贫移民等部门的信息上报力度(每季度不少于1篇)。及时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信息。

(四)加强督查考核,确保项目质量。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目标绩效考核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并强化督查督办,确保示范项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严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严格项目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1.旺苍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项目汇总表

         2.旺苍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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