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危房拆除安置 | ||
写信时间 | 2024-08-24 | 公开时间 | 2024-11-01 |
旺苍县大两镇,农村危房一年前按照要求进行拆除,国家补贴费用1.3万余元目前已到账60%,剩余40%未到账。最主要的是,房屋拆除后目前为止没有得到安置,咨询村上相关负责人也没有明确回复,如今只能个人想办法在外租房。 请问以上危房拆除按照国家政策是该如何妥善安置,何时有结果?盼复,谢谢! |
胡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大两镇人民政府信访办调查核实,您所述是2023年旺苍县大两镇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与作业公司签房屋拆旧复垦补偿款合同金额为21667元,按照上级政策(旺府[2022]40号)文件要求,房屋拆旧复垦后按照60%拨付房屋补偿款,待省市联合验收后拨付剩余40%,按照项目进度,目前仅对您房屋已拆旧复垦,还未开展省市联合验收,现已将60%资金拨付到位,剩余8667元需待省市联合验收后拨付。 另大两镇土地证减挂钩项目仅采取货币化安置,未实施拆旧建新,均已取得农户自愿并签订合同实施,不存在您没有得到安置一事。经与您电话充分沟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您本人表示认同。后续拨款进度详询:大两镇片区土地挂钩项目实施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18383900328。 感谢您对镇、村工作的支持!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8月29日15:21与您电话沟通,通话时间为12分59秒钟。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6215942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