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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旺苍博骏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合理核定旺苍博骏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在开展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形成了《旺苍博骏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箱:155326179@qq.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张德志,13684352650;

三、信 函:旺苍县东河镇红星南路140号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24:00。


附件:旺苍博骏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3日


旺苍博骏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定价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旺苍博骏公学请示,参考周边县区同类学校标准,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拟定了该校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二.学校基本情况

旺苍博骏公学是旺苍县委县政府引进成都铭贤教育有限公司,投资近5亿在旺苍举办的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12年一贯制全寄宿高品质学校。学校总占地面积为192.6亩,绿化占总面积46%,2023年末共有在校学生1557人,教职员工211人。学校现开设篮球、足球、书法、二胡演奏、数学竞赛、少儿主持近40余门选修课程。建有图书科技馆、室外运动场、室内体育馆、艺术中心、教学楼、学生之家(宿舍)、餐饮中心等配套设施。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相关要求制定。

四.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合理成本分摊方法,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对旺苍博骏公学2021年到2023年生均培养成本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查清了旺苍县博骏公学固定资产内容,核减与学生教学无关的资产额;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构成、公摊费用的分摊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重点对旺苍博骏公学生均培养成本中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详细审核和调整,并按照有关标准核减了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

五.拟调整方案

统筹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博骏公学建校规模和实际招生人数、教育教学质量、校园环境及配套服务、市场供需水平等因素,拟定旺苍博骏公学小学阶段学费2.1万元/生/年,住宿费1800元/生/年;初中阶段学费2.3万元/生/年,住宿费1800元/生/年。

六.管理相关要求

(一)规范收费公示。按照收费公示制度相关规定,学校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价格举报电话以及学生中途退学时合理的退费办法等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发展改革、教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

(二)执行时间。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202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新生按照新标准收费,其他在校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反馈情况:

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合理核定旺苍博骏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了《旺苍博骏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收到社会公众意见0条。下一步,我们将《旺苍博骏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按程序印发,督促校方按新的标准收费并做好公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