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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意见征求稿)》公开征求意见

广大市民朋友: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性改革、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整和巡游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推动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局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县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形成了《旺苍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意见征求稿)》,现将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6日。请广大市民朋友将您的意见或建议予以反馈。届时,我局将会对所征求的相关意见进行甄别吸纳。(联系邮箱: 639677308@ qq.com联系电话:431491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旺苍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意见征求稿)》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9日


旺苍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意见征求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77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性改革、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整和巡游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推动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局根据现行巡游出租汽车价格政策,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前提下稳妥开展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工作,对现运行的基本运价、夜间加价、返空费、低时速计费、等候费等运价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出租行业基本情况

县城区现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3家,出租车辆80台,从业人员360余人,于2004年起实行公司化经营。出租汽车型号有1.6L捷达20辆、1.6L斯柯达60辆两种,燃料以车用压缩天然气(CNG)为主(改装)。

出租汽车现行运价是2007年调整的,详情见表:

运价项目

白天(6:00-22:00)

夜间(22:00-次日6:00)

起步价

起租里程(2公里)

3元

4元

车公里租价

1.4元

1.4元

回空价

计价起程

5公里

5公里

回空加幅

每公里0.5元

每公里0.5元

等候费用

每等候1分钟收费0.3元

二、经营成本收益现状

经对县城区3家民营出租汽车公司和50名(抽样)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调查,县城区巡游出租车经营成本收益情况如下。

(一)经营成本增加。2021年县城区每辆巡游出租汽车运行成本比2007年每月运行成本增加2600元,增幅25%。一是车辆的购置费用平均增加2万元,分摊到每月增加278元。二是企业对每辆车管理成本较2007年每月增加600元,增幅45%。三是人员工资、福利、五险较2007年每月增加1122元,增幅40%。四是车辆维修成本较2007年每月增加600元,增幅40%。

(二)营业收入减少。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收益下降导致矛盾十分突出:一是出租汽车驾驶员流失严重,约30%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行,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招聘难。二是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加之收入大幅减少,驾驶员意见大、诉求多,出租车行业稳控工作难度增大。三是出租汽车公司经营效益差,安全、服务投入不足,服务质量难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不高。

(三)经营效益降低。一是2018至2021年单车每月实际利润分别为450元、330元、240元、123元,呈逐年下降趋势,降幅达72.7%。二是与2018年相比,2021年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日均载客70次左右,约减少15次;日均载客里程300公里左右,约减少40公里;日均营收(扣除燃料费)480元左右,约减少160元。三是2018年至2021年单车驾驶员每人每车每月收入分别为6000元、5400元、5200元、3800元,呈逐年下降趋势,降幅达36.7%。

三、毗邻城市运价情况

苍溪县、剑阁县、南江县城出租汽车收费标准情况:

运价项目

白天(6:00-22:00)

夜间(22:00-次日6:00)

起步价

起租里程(1.5公里)

4元

5元

车公里租价

1.4元

1.6元

回空价

计价起程

5公里

5公里

回空加幅

每公里0.7元

每公里0.8元

等候费用

每等候1分钟收费0.3元

每等候1分钟收费0.4元

四、本县运价调整情况

(一)调价后情况(见表)

运价项目

白天(6:00-22:00)

夜间(22:00-次日6:00)

现价

拟调价格

现价

拟调价格

起步价

起租里程

(2公里)

3元

4元

4元

5元

车公里租价

1.4元

1.4元

1.4元

1.6元

回空价

计价起程

5公里

5公里

5公里

5公里

回空加幅

每公里0.5元

不变

每公里0.5元

不变

等候费用

现价

拟调价格

每等候1分钟收费0.3元

不变

(二)打表计价区域:以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的城区范围为准。

(三)同向合乘规定:为缓解打车难,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同向合乘,同向合乘需征得第一组乘客同意。

(四)经营行为:要求驾驶员在运营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提供优质文明服务,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县城规定区域内均应实行打表计价,不得随意改变计价方式或发生拒载行为。

(五)其他规定:包车租价标准由驾驶员与乘客双方协商定价。


反馈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77号)等文件精神,旺苍县交通运输局形成了《旺苍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意见征求稿)》,与2023年3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收到社会公众意见0条,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旺苍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同意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