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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效率的九条措施(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广大市民朋友:

为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事项,缩短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效率的九条措施(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7日,请广大市民及有关单位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247993071@qq.com,我们将结合实际,认真吸纳有关意见建议。届时,我局将会对所征求的相关意见进行甄别吸纳。(联系人:米鑫荣,联系电话:1828401192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效率的九条措施(草案)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  



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效率的九条措施(草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规划审批提速增效,提升规划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立分类审批制度。

(一)建立专委会终审制度。地上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平方米的划拨用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经县专委会审查通过并修改完善后,不再提请县规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经依法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办理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二)建立行业部门审查制度。地上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平方米的划拨用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和地下管网(线)设施设计方案,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方案审查会,邀请规划、住建、交通、环保、水利、人防等行业领域专家开展方案审查,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将设计方案和书面公文报送自然资源局,经自然资源局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办理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二、优化规划审批流程。

(三)完善方案报件程序。采用“小批量、多频次”的方式,及时组织召开县专委会,建立项目主管部门会前把关制度,凡需提请县专委会审议的规划方案,须由项目主管部门党组会或局务会审查后形成书面公文,向县专委会报告资金来源、规划部门审查意见的修改情况和审查结论,经专委会主任签批同意后报县规委会办公室统一提请上会研究;凡需提请县规委会审议的规划方案,须由项目主管部门党组会或局务会审查后形成书面公文,向县规委会报告专委会意见的修改情况和审查结论,经县规委会主任签批同意后报县规委会办公室统一提请上会研究,推动提升县规委会和专委会的议事职能发挥。

(四)精简方案审签程序。除重大开发项目(包括商住开发:含商业综合体、成片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等),文旅康养,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园区建设(含化工园区),专业市场,以及工业及仓储物流用地外,其余项目取消专家组签审环节,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不再报请时任参会专家组签审,由项目主管部门修改完善提交县规委会办公室审查后,可进入方案公示程序。

(五)加快规划许可办理。由规委会主任主持召开的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在依法完成方案公示程序且公示期内未受到任何意见建议的,在土地、人防等手续齐备的条件下,规划管理部门可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实行一次性规划审批。在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取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在符合证件办理条件的情况下,规划管理部门直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推行方案简易调整程序。经依法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确需调整的,属重大变更的(改变原平面规划布局,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强制性指标调整和改变消防、人防设计),须重新报请县规委会审查和县政府批准;属一般变更的(调整修改内容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且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的),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实施,报有关部门备案。此外,规划调整后的方案须符合技术规范及新出台的相关规定。

三、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八)提高划拨用地项目规划调整效率。在旺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前,对不符合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划拨用地项目,以经县规委会审定的方案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实施管理的依据,待旺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后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九)提高工业用地审批效率。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十条措施》的通知》(广府发〔2020〕1 号)的有关规定,鼓励工业项目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对工业项目依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利用已取得土地的地下空间建设自有停车场、工业配套设施、物流仓库等的,不计容积率,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规划设计方案依法批准后,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原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改(扩)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规划设计方案依法批准后,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反馈情况:

为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事项,缩短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旺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效率的九条措施(草案)》,并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收到社会公众意见0条。下一步,我县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规划审批提速增效,提升规划管理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