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了《旺苍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在旺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广大群众于2022年1月21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杨林 电话:0839-4204384
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西凤巷104号
电子邮箱:401689103@qq.com
附件:旺苍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旺苍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旺苍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一月
旺苍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组织单位: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编 制 单 位: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目 录
总 则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与矿业发展现状
二、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
三、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
第二章 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三章 优化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格局
二、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三、合理设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块
四、严格矿业权管理
第四章 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二、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三、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四、加快做好矿区生态修复
五、提升矿政管理能力
第五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约束与实施意识
二、加强组织保障
三、加强规划实施评估
四、加大财政支持
总 则
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促进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旺苍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广元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旺苍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旺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及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等,制定《旺苍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旺苍县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和省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出让、登记矿业权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旺苍县所辖行政区内。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旺苍县隶属四川省广元市,位于四川盆地北缘,米仓山南麓,境内地势北高南低,腹部低平,地貌由北部群峰雄踞,南部崇山突兀,腹部丘坝相间,溪河交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毗邻广元市利州区、昭化区及巴中市南江县,全县幅员面积298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3.01万人,是汉、羌、彝、藏、回、苗、侗等多民族居住地。县内主要交通干线包括S20万广高速公路及广巴铁路等,是广元市联通其他省份及其他市县的重要通道。
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38.89亿元,同比增长3.8%。2020年全年规模以上矿产工业总产值86.16亿元。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8.87亿元;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79亿元;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31亿元;非金属矿采选业0.79亿元;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6.49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8.92亿元。矿产工业总产值以煤炭、非金属矿业为主,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为当地做出了重大贡献。
矿产资源种类较多。旺苍县被誉为川北地区“煤铁之乡”,境内发现矿产资源70余种,包括能源矿产天然气、煤炭、地热,金属矿产铁矿、钼矿、钒矿等,非金属矿产石灰石、花岗石、石墨、石棉、云母、长石等。
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煤、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耐火粘土、炭质页岩、砖瓦用页岩等均相对集中分布。煤矿呈带状横跨全县。磁铁矿、钼矿等金属矿产集中分布于旺苍北部。含黄铁矿铝质粘土岩型钒矿石主要分布于五权-黄洋一带地区。石墨矿主要分布于旺苍东部水磨至南江坪河地区。砖瓦用页岩及建筑用石料在全县广泛分布。
矿业经济地位较重。旺苍县境内丰富的天然气、煤炭、石墨、钒矿等战略性矿产资源,是能源、化工、国防和航空航天等重要的矿物原料;饰面用石材经加工普遍应用在建筑物的内外表面装饰,其边角余料可作为摆件雕刻使用,经济效益显著。
矿产资源找矿潜力较大。旺苍位于重要的元坝天然气产区范围,天然气勘探力度不断加大;县境内有石墨国家规划矿区,是我省石墨勘查增储的重要区域,经前期调查评价石墨矿物量推断资源量达1000万吨;钒作为航空航天材料添加剂,在旺苍县五权地区有重大发现,经前期勘查,钒矿石量推断资源潜力达2000万吨。
专栏1 旺苍县矿产资源现状表
矿产资源类别 |
矿产名称 |
保有资源量 |
分布地点 |
能源矿产 |
煤炭 |
5830.89万吨 |
白水、嘉川、东河、黄洋、普济、三江、大德等地 |
金属矿产 |
铁矿 |
2987.06 矿石万吨 |
大河、正源等地 |
钒矿 |
3578.3 矿石万吨 |
黄洋、普济、三江、五权等地 |
|
非金属矿产 |
长石 |
63.24矿石万吨 |
水磨、大河、英萃、正源等地 |
石墨 |
3919.23 矿石万吨 |
英萃、大河等地 |
|
水泥用石灰岩 |
6000 矿石万吨 |
白水、麻英、嘉川、正源、黄洋、普济、三江、五权、金溪等地 |
|
饰面用石材 |
358.98矿石万立方米 |
英萃、水磨、大河、檬子等地 |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4000 矿石万吨 |
白水、麻英、嘉川、正源、黄洋、普济、三江、五权、金溪等地 |
|
建筑石料用辉绿岩 |
252.43矿石万吨 |
正源等地 |
|
耐火粘土 |
273.32万吨 |
高阳等地 |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1.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截至2020年,旺苍县1:100万和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已覆盖全境,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6幅、1:5万矿产远景调查及地质矿产调查4幅、1∶50万水文工程地质调查及重力地质调查、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5万全县地质灾害详查等基础工作;初步查明县域内各地质时代岩石地层的岩石组合、基本层序、沉积构造,提交了一批基础地质成果,发现和评价了一批可供勘查开发的找矿靶区和矿产地。
“十三五”期间,旺苍县矿产勘查工作重点针对钒、石墨、煤、铁、铜、花岗石等矿种,截止2020年底,县域内有效探矿权8宗,其中6宗为详查,2宗为勘探,全县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高。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20年底,旺苍县共对19种矿产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包括煤、钼、铁、石墨、地热、水泥用石灰岩、长石、砖瓦用页岩、耐火粘土、饰面用灰岩等,县域内有效采矿权91宗,其中大型3座,中型2座,小型86座。大中型矿山占比仅5.5%,矿山规模有待进一步优化。
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稳步上升。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积极申请省财政资金支持,吸引资金投入地质勘查1600余万元,实现石墨、钒矿、磁铁矿等重要矿产的找矿突破,新增资源量基本完成规划目标指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业集中度有序提升,划定落实1个国家规划重点矿区(石墨)、2个重点勘查区,涉及煤、石墨、铁等重点矿种,落实省级规划、市级规划划定的1个大巴山重点调查评价区,划定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
专栏1 “十三五”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
规划指标目标 |
指标完成情况 |
||
2020年 |
属性 |
2020年 |
||
重要矿产资源新增储量 |
铁矿(矿石万吨) |
1000 |
预期性 |
9024.99 |
石墨(矿石万吨) |
200 |
3600 |
||
钒矿(矿石万吨) |
4000 |
3578.3 |
资源结构有所优化。注重区域发展,引导资源开发区域聚集,实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管理,关闭一批规模较小、开发意义不大、环境污染较严重的矿山,并对资源分布较集中的矿山进行整合,依照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对煤炭产业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全县有效探矿权从2015年的10宗减少到了2020年的8宗,有效采矿权从2015年的101宗减少到了2020年的91宗,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集中式开发,提高了资源开发效率。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积极贯彻相关文件要求,提高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程度,做好重点产业矿产资源要素保障,加快矿业经济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全面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扩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一)存在问题
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程度较低。旺苍县金属矿产及非金属如长石等资源量在全市占优势,但规划实施期间,受矿产品市场价格和国家产业政策影响,断续开采甚至停产,矿业产值较低。另一方面,旺苍县石墨矿具有有利成矿地质条件,现已初步查明矿产地2处,但受工作程度限制,资源储量及生产规模均较小,地质勘查程度总体偏低,未达开发利用程度。
煤炭产业结构调整面临压力较大。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煤炭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导致旺苍县煤炭企业基本处于亏损或停产状态,煤炭市场价格低迷,经过“十三五”期间整合重组后,全县的煤炭企业及矿山数量仍然多达31家,但煤炭产业为旺苍经济支柱产业,对全县的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压力较大。
砂石资源开发布局不甚合理。县内砂石资源量大,各类砂石矿山数量23个,但仅有1个矿山生产规模为大型,且布局分散;现有砂石矿在未来5年内将陆续到期,砂石资源需求缺口越来越大,“十四五”期间县域内高速公路和铁路预计需要5414万立方米砂石,重新配置砂石土资源保障迫在眉睫。
(二)面临形势
矿产资源自我保障的紧迫性。旺苍县天然气、石墨、钒矿等战略性矿产资源量大,建筑用砂石、饰面用建材等资源丰富,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有利于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十四五”期间对建筑用砂石、饰面用石材的需求不断增长,为助力提升矿产资源的自我保障和服务周边的能力,需要加强优势资源勘查开发,提高资源储备能力。
矿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性。旺苍县位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突出,同时又是全省矿业大县。生态保护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了新要求,只有进一步优化矿业布局,集约节约高效利用资源,才能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共生。
矿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必要性。随着“放管服”管理改革的深化以及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能职责的落实,对基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使监督监管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矿政管理机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新要求,实现矿产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势在必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紧跟“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围绕旺苍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文旅兴县、跨越发展”的思路,结合川甘革命老区及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优势,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和开发结构为主线,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开源节流、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矿产,统筹安排本级审出让登记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利用、矿山生态修复活动,有效监督管理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秉承落实上级规划和细化本级规划相结合的规划理念,发展绿色矿业,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保障旺苍县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和绿色化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绿色发展。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战略定位,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全过程中,强化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矿区生态修复,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同实现。
坚持集约开发、促进高效利用。合理落实和布局旺苍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优化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结构;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强度;提高旺苍县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开发利用水平;做好矿产开发和矿区生态修复相结合。
坚持矿地融合、加强创新引领。转变矿产开发模式,统筹用地用矿需求,创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新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优化矿业权投放机制,合理设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项目,促进矿产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
到2025年,矿业产值有所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矿业发展落地见效,矿山生态长足发展,石墨国家规划矿区全面建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交融发展。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5年 |
2030年 |
属性 |
|
矿产资源勘查 |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
铁矿 |
矿石万吨 |
≥50 |
≥100 |
预期性 |
石墨 |
矿物万吨 |
≥100 |
≥200 |
|||
钒矿 |
V2O5 万吨 |
≥15 |
≥20 |
|||
饰面用石材 |
万立方米 |
≥200 |
≥250 |
|||
矿产资源开采利用 |
主要矿产年开采总量 |
铁矿 |
矿石万吨 |
≥300 |
≥500 |
|
长石 |
矿石万吨 |
≥50 |
≥100 |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200 |
≤200 |
|||
建筑用砂石 |
矿石万吨 |
≤800 |
≤1000 |
|||
饰面用石材 |
万立方米 |
≥30 |
≥40 |
|||
矿山总数 |
个 |
≤70 |
≤65 |
约束性 |
||
砂石类矿山数量 |
个 |
≤10 |
≤10 |
|||
砖瓦用建材矿山数量 |
个 |
≤8 |
≤8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40 |
≥60 |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逐步深化。推动综合勘查,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提升铁、石墨、钒等矿产保障程度。稳定煤炭、水泥用灰岩开采总量,提高建筑用砂石的矿产资源保障。
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提升。合理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和采矿权总数,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优化矿山开发利用结构。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70个以内,矿山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小型矿山数量逐步减少,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40%以上,矿业总产值稳中有升。
绿色矿业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全面实施绿色勘查,落实市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扎实推进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见绩见效。构建在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体系,实现“边开采、边修复”目标,聚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确保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矿政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实现矿产资源线上管理,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更加精细,资源家底更加清楚。“净矿”出让取得显著成效,出让收益征收效率更加提高,着力完成矿业权市场和公共服务的现代化建设,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到2035年,全县矿产资源储量有所增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合理优化,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矿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实现协调发展,矿业高质量发展、绿色矿业格局全面形成。
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定位,综合考虑县域范围内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开发现状、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保护要求,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进行区域差别化、矿种差异化管理,形成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的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
北部生态保护和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包括麻英乡、燕子乡、福庆乡、天星乡、万家乡、国华镇、盐河乡、米仓山镇、檬子乡、万山乡等10个乡(镇),面积约990平方公里,区域内围绕生态红线和国家森林公园等范围实行生态保护,并将其范围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纳入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清单,打造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区,鼓励进行理疗矿泉水和饮用矿泉水等清洁资源的勘查开发,原则上不再勘查开发其他矿产资源。
东北部石墨优势资源勘查开发区。包括正源乡、英萃镇、水磨乡、大河乡、五权镇、大两乡等6个乡(镇),面积约590平方公里,依托四川南江-旺苍石墨矿国家规划矿区建设,重点加强区域内长石、石墨、大理岩、花岗岩、陶瓷土等优势矿产的勘查开发,摸清资源赋存情况,促进矿种规模化开发;充分发挥旺苍的资源优势,对饰面材料进行规范开发和综合利用,推动石墨精深加工产业发展。
中南部煤炭砂石土重点开发区。包括白水镇、尚武镇、嘉川镇、东河镇、黄洋镇、普济镇、三江镇、金溪镇等8个乡(镇),面积约780平方公里,促进区域内煤炭资源配置合理化,落实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鼓励煤炭企业进行资源整合。落实上级规划砂石开发布局,在区域内重点开展机制砂石资源调查评价,保障区域内城市建设、重大交通民生项目,支持乡村振兴建设。
落实国家、省、市三级矿产资源规划中的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等区域范围,结合旺苍县资源情况与开发需求确定旺苍县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明确区域落实措施和区域管控要求,确保资源安全保障和合理开发。
落实国家规划矿区建设。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石墨国家规划矿区,加大勘查力度,增加石墨资源量。鼓励矿区内的石墨矿业权人通过联合等方式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非石墨资源开发,加强矿山开采准入管控,开采规模低于规划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的小型矿山和小矿,或影响矿区整体布局的矿山,不再扩大生产规模,资源枯竭及时办理矿业权注销手续,经论证后,国家规划矿区内可设置关系到民生和乡村振兴发展的矿业权。
1.四川南江尖山-旺苍大河坝石墨矿:包括旺苍大河坝、黑湾、坪河等石墨矿区。 |
稳定重点采区矿石产量。划定2个重点开采区,开采主矿种分别为水泥用灰岩和长石。鼓励重点开采区内的矿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利用先进开采技术水平提升采矿能力,增加开采总量。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内新设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储量和开采规模必须达到中型及以上。
专栏5 旺苍县重点开采区
水泥用灰岩(1个):五权水泥用灰岩开采区,面积5.98km2; 长石(1个):英萃长石矿开采区,面积1.70km2。 |
开展公益性地质勘查。根据旺苍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争取协调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上级规划部署,开展以石灰岩、砂岩、天然石英砂、辉绿岩等为主的砂石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摸清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资源量及开发利用条件,为砂石开采科学布局提供基础地质依据。
专栏6 旺苍县重点调查评价区
旺苍县建筑用砂石调查评价:重点调查石灰岩、砂岩、天然石英砂、辉绿岩等矿产的分布,评价其资源潜力。 |
落实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划定13个勘查规划区块、19个开采规划区块。区块设置符合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和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遵照一个勘查开采区块一个主体的原则,全面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矿业权。
专栏7 旺苍县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1.勘查规划区块(13个):(1)四川省旺苍县袁家坪水泥用灰岩矿普查,面积0.4平方千米。(2)四川省旺苍县水磨乡师二娘大理岩矿普查,面积1.0平方千米。(3)四川省旺苍县水磨乡圆包山饰面用大理岩普查,面积0.3平方千米。(4)四川省旺苍县高阳镇康家岩饰面用灰岩矿普查,面积1.1平方千米。(5)四川省旺苍县米仓山镇大坝长石矿普查,面积2.7平方千米。(6)四川省旺苍县水磨乡长梁山-南坡大理岩矿普查,面积8.8平方千米。(7)四川省旺苍县檬子乡闪长岩矿普查,面积3.3平方千米。(8)四川省旺苍县黄洋-五权地区钒矿详查,面积80.5平方千米。(9)四川省旺苍县水磨沟钒矿普查,面积47.7平方千米。(10)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黄洋镇地热普查,面积5.08平方千米。(11)四川省旺苍县东河镇理疗天然热矿泉水普查,面积19.6平方千米。(12)四川省旺苍县大沟里陶瓷土矿普查,面积3.599平方千米。(13)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地热普查,面积12.71平方千米。 2.开采规划区块(19个):(1)旺苍县前哨水泥用灰岩,面积2.9平方千米,资源量约7588万吨。(2)旺苍县普济镇红江村水泥用灰岩,面积0.3平方千米,资源量约4599万吨。(3)旺苍县大河乡白云村饰面用花岗岩,面积0.7平方千米,资源量约2272.5万立方米。(4)旺苍县水磨乡老寨子饰面用大理岩,面积0.5平方千米,资源量约50.8万立方米。(5)旺苍县云雾山饰面用花岗岩,面积0.2平方千米,资源量约224万立方米。(6)旺苍县水磨乡百花村朱家坡饰面用大理岩矿,面积0.1平方千米,资源量约187.2万立方米。(7)旺苍县天星镇云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面积0.1平方千米,资源量约3118万吨。(8)旺苍县燕子建筑石料用灰岩,面积0.4平方千米,资源量约8789.5万吨。(9)旺苍县袁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面积1.1平方千米,资源量约7650万吨。(10)旺苍县雷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面积0.6平方千米,资源量约620万吨。(11)旺苍县杜家坡砖瓦用页岩矿,面积0.06平方千米,资源量约292.9万吨。(12)旺苍县观音寺砖瓦用页岩矿,面积0.069平方千米,资源量约529.5万吨。(13)旺苍县霄华砖瓦用页岩矿,面积0.18平方千米,资源量约514.8万吨。(14)旺苍县碾子湾砖瓦用页岩矿,面积0.046平方千米,资源量约201.1万吨。(15)旺苍县白水建材砖瓦用页岩矿,面积0.08平方千米,资源量约501.9万吨。(16)旺苍县文家岭水泥配料用页岩矿,面积0.0734平方千米,资源量约547.16万吨。(17)旺苍县王家沟建筑用砂岩,面积0.164平方千米,资源量约1003.78万立方米。(18)旺苍县雷家湾建筑用砂,面积0.167平方千米,资源量约1070.95万立方米。(19)旺苍县马家山水泥配料用砂岩,面积0.5平方千米,资源量约973.2万吨。 |
合理布局砂石资源开发。在全域开展机制砂石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上,以满足旺苍县“十四五”“社事民生”、“大城镇”、“大文旅”等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需求为目标,同时保障川东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和全县交通基础设置和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落实划定3个砂石集中开采区。
专栏8 旺苍县砂石资源开发布局
砂石集中开采区(3个):(1)旺苍县东河镇-五权镇建筑用灰岩集中开采区,面积44.1平方千米,资源量约为8000万吨。(2)旺苍县英萃建筑用砂集中区,面积3.5平方千米,资源量约为22500万吨。(3)旺苍县正源建筑用辉绿岩集中区,面积9.0平方千米,资源量约为8000万吨。 |
从严设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勘查规划区块严格落实规划准入条件;为确保生态环境不受影响,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设露天开采规划区块;露天矿产开采规划区块相互保持300米以上安全距离,最大程度实现整山开采,避免形成高陡边坡;新设开采规划区块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各类限制禁止区域范围;集中开采区可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但拟投放开采规划区块不得占用,且拟投放区块个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全县新设机制砂石矿山总数不超过10个,新设开采规划区块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50万吨/年,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项目的,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与项目建设期限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组织关闭,并由矿业权人完成矿区生态修复等,按程序注销采矿权;新建砖瓦用建材矿山总数不超过8个,新建砖瓦用建材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
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矿业权“招拍挂”及“净矿”出让,依据登记权限管理县级矿业权。按要求编制矿业权“招拍挂”出让方案,建立两年期出让项目动态储备库,每年末进行登记库信息修订并制定第三年储备矿业权项目,在做好矿业权出让前期的实地踏勘、论证工作之后在储备库中录入矿业权审核与备案等信息,实现线上实时管理。
完善矿业权准入及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探矿权出让合同制度,在采矿权合同中明确由采矿权人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矿山。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严格矿山生产能力、安全设施设计,提升矿山安全条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已有采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禁止限制区域重叠的按要求主动退出或避让。采矿权到期及时办理延续手续,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延续,要求说明原因。因资料不齐,无法延续的,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相关资料再申请办理延续。
严格砂石资源开发管理。实行砂石资源开采总产能与采矿权总数双调控,有序开采砂石资源,确保砂石资源持续供应,落实国家生态安全要求,实现砂石资源的绿色开采和砂石矿山的高标准建设,支持矿业权人综合利用废石、矿碴和尾矿等,推进机制砂石资源再生利用。
明确勘查开发调控方向。落实上级规划管控要求,结合本地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和资源禀赋,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差别化管理。重点勘查矿种为煤、石墨、铁、钒、理疗矿泉水、石灰岩、饰面用石材,重点开采矿种为钒、石墨、饰面用石材、长石,限制开采矿种为煤。严禁将优质石灰岩、白云岩等用作普通建筑用砂石开采。到2025年,铁矿新增矿石资源量50万吨、石墨新增矿物资源量100万吨、钒新增V2O5资源量15万吨。
专栏9 旺苍县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1.重点勘查矿种:煤、石墨、煤、钒、地热、石灰岩、饰面用石材。优化勘查布局,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引导商业性勘查投入,推动重要矿产找矿增储,勘查活动必须达到绿色勘查要求。 2.重点开采矿种:钒、石墨、饰面用石材、长石。在符合准入条件下,优先出让采矿权,适度扩大开发规模,提高资源供应能力。 3.限制开采矿种:煤。落实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鼓励资源和开采条件较好的30万吨/年以上煤矿利用原开拓系统,整合周边资源,原则上不再利用已关闭煤矿资源。新设置煤炭开采规划区块内资源量必须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煤矿开采规模准入标准。 |
调控矿产开发利用强度。实行矿产资源产能(产量)和采矿权数量双调控,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旺苍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矿产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强化对总量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监督台账,实现矿产开发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处置方案进行煤炭产能结构优化,到2025年,旺苍县煤矿个数减少至15个,非煤矿山控制在55个以内,其中砂石类矿山10个以内,砖瓦用建材矿山8个以内。铁矿矿石年开采总量不低于300万吨、长石矿石年开采总量不低于50万吨、水泥用灰岩年开采总量不高于200万吨、砂石类矿山年开采总量不高于800万吨、砖瓦用建材年开采总量不高于200万吨。
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以煤炭、磁铁矿、饰面石材等生产矿山为重点,采取书面表彰、资金奖励、典型树立等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应用、推广、开发先进适用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水平,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
强化矿产资源“三率”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新建矿山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矿山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应达到经批准的矿山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强化对“三率”的监督检查,五年实现一次全县矿山“三率”检查全覆盖,引导和约束矿山企业切实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水平。到2025年,全县矿山“三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内部或不同企业之间的原料、产品、排放物合理循环,充分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尾矿资源中的有用成分,通过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促进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点开展非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高矿山废水的循环利用效率。
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激励引导措施。切实履行监督监管义务,对暂不能综合开采或综合利用的矿产及含有用组分的尾矿,要求矿业权人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建立公众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名录,接受公众监督。与矿山企业建立长期有效的技术咨询服务平台,邀请行业专家培训指导,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定期评估制度,扎实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
鼓励绿色勘查。加强对矿业权人的引导和监督,落实绿色地质勘查管理办法和绿色地质勘查工作细则,约束勘查行为。引导勘查单位和探矿权人积极申报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土地使用和税费优惠等向示范项目倾斜,对在勘查技术、方法、管理模式等方面业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金奖励、表扬表彰等方式进行鼓励,营造积极开展绿色勘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按照部、省、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旺苍县已有矿山进行分级分标准建设,鼓励矿山企业优先申报省市级绿色矿山,两次省市级绿色矿山核查达到要求的,推荐至上一级绿色矿山名录。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实施鼓励措施,对进行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在税收、用地、用林等方面给予适度政策倾斜。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将绿色矿山建设写入出让合同。2022年底前,所有在产露天非煤矿山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出让的砂石采矿权投产3年内建成绿色矿山,其他采矿权在2-3 年内达到绿色矿山。煤矿按照分类处置方案,保留的煤矿、独立升级或联合升级的煤矿完成升级改造 2-3 年内建成绿色矿山。
落实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政策法规。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促使全县矿山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化,使矿业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从基金账户设立、基金计提、使用、监管等方面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治理监督统计报表制度。
健全矿山生态修复监测监督机制。建立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监督管理。实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报告制度,推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迈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
实施矿山分类管理制度。现有矿山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及时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对历史遗留矿山,落实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治理新模式,着力解决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的矿山地质环境突出问题。
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一步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解决步伐,重点解决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县级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区周边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优先对造成较严重影响以上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恢复治理。加快采煤导致的采煤沉陷区与矿区废弃水的治理,对环境破坏严重,威胁居民安全的重点区域进行优先治理。
专栏10 旺苍县矿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1.米仓山南麓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位于旺苍县南部,主要问题为矿山开采造成生物栖息地生境破碎,植被破坏、土地损毁等,主要任务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物栖息地,修复受损生境,恢复矿山植被。 2.旺苍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旺苍县白水镇、尚武镇、嘉川镇等西北部地区,涉及煤矿13个,采煤沉陷区块14处。煤矿高强度开采导致区域内频发地质灾害,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严重受损、环境破坏严重,居民生活生产受到影响。主要任务为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重塑矿区生态系统,进行土地整治,盘活矿区土地。 |
落实“放管服”改革。改变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简化审批要件,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制定矿业权审批内部工作规程及实施细则,落实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高矿业权审批效率,进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试点。
完善矿业权市场制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适量投放采矿权。贯彻制定落实上级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研究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贯彻举措,提高社会资金对地质勘查开发投入的积极性。
探索地矿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诚信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相结合、以政府监管为主的模式和体制,有针对性地采取奖惩措施,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保障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快系统应用,确定矿产资源领域统一的失信行为清单和标准,对失信行为进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失信主体实施与之相适应的惩戒措施,跨多部门实施。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区生态修复实施中着重体现矿产资源规划纲性约束作用,扎实落实上级《规划》目标和任务,遵照“原则上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经政府发布后一年内不允许调整,后期确需调整的,每年只允许调整一次,且需充分说明理由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应健全集体决策机制,以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科学、民主决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区生态修复中的重大事项,维护矿产资源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县政府承担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组织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自然资源管理目标体系和离任审计进行考核。建立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发改、经科、财政、生态环境、商务、水利、应急管理等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规划实施与监管联动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推动规划实施合力,保障规划各项指标及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实施年度检查与阶段性评估机制, 针对规划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规划执行情况报告。阶段性评估时间为2023年底和2025年,主要内容包括规划实施进展与成效、各项任务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经验等,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面临的新形势,提出规划调整的建议。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检查评估情况。
加强与县财政部门联系,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重点对重大工程的实施予以支持,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实施。保证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基础地质调查勘查及科学技术研究的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对绿色矿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矿区生态修复采用多种融资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生态修复加大资金投入,为矿区生态修复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