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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466681/2025-04271 公文种类:公告 发布机构: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2025-12-30 发布日期:2025-12-30 文   号:旺府规〔2025〕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旺府规〔2025〕2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精神,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4〕721号)要求,经委托第三方单位现场测量、划定及实地调查复核等程序后,最终形成了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并报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审核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46501.97公顷,共1278个图斑,涉及23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二、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及以上陡坡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三、根据水利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后续应用的解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无相关禁止生产建设项目的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及行为占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旺苍县水利局查询,本通告自2025年12月31日公布,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特此公告。

附件:1.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图斑列表

         3.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