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增加笔试环节的公告》要求,现将免收笔试费、笔试政策性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收笔试费用
1.适用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2.办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8号,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大厅),联系电话:0839-4204250。
3.办理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当天(2025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26日下午5:00以后提交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做减免处理。
4.所需材料: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二、笔试政策性加分
1.笔试政策性加分依据: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规定执行相关加分。
2.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3.办理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当天(2025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应急岗位”“公卫特别岗”人员: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附件: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2.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