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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302号)
发布时间:2025-12-1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2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亩)

1



谭伟

王桂文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旺府林证字(2012)第2104100220号

大两镇永星村一组(原大两乡永星村二组)




63




2

谭伟

王桂文


自留山经营

旺府林证字(2012)第2104100220号

大两镇永星村一组(原大两乡永星村二组)

4

-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