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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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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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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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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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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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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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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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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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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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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蜀山液化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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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蜀山液化气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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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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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3日,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旺苍县蜀山液化气有限公司站内禁火区违规动火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经过调查核实发现:2024年12月22日,旺苍县蜀山液化气有限公司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在站内禁火区开展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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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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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人民币1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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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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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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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雷仕军烟花爆竹门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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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雷仕军烟花爆竹门市部超过经营许可证核定储量储存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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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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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旺苍县雷仕军烟花爆竹门市部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如下: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经营许可证核定存放量为100kg,实际存放量为14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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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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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人民币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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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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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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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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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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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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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国家矿监局四川局会同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对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问题有:查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显示:5月17日0时至5时7分、5月20日0时至3时38分井下分别有4名、3名职工进行运输作业,但主要通风机均处于停止运行状态;《910-955m分段2-3线Ⅱ、Ⅲ号矿体采场单体设计》规定采场回采结束后立即对采空区和废弃巷道进行封闭,检查发现910m水平、925分层有部分采空区和废弃巷道未封闭;910m水平3线采场应力集中、顶板、巷帮破碎;970m-910m轨道斜井中安设的跑车防护装置高度仅为1m,只能挡护井巷少部分断面,不能有效防护跑车;940m分段西运输巷的拱架支护部分未接顶;3#回采工作面溜井卸矿口阻车器仅25cm,不足电铲车轮胎直径的1/3;风门管理不到位,970m绞车硐室与回风斜井联络巷内安设的调节风门的调节板完全关闭,970m-910m轨道斜井上班调节风门完全打开,导致970m平硐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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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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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人民币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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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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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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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龙强建材有限公司黄洋镇西溪沟建筑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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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龙强建材有限公司黄洋镇西溪沟建筑用灰岩矿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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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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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25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旺苍县龙强建材有限公司西溪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了安全执法检查,检查前制定了检查方案依据执法程序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出示了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向其告知了检查内容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如下:1.矿山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利用+710m-+740m自然冲沟溜运矿石及废土弃碴;2.+740m中间沟槽段运矿道路、+730m尾端第二弯道处部分车挡损坏未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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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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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人民币2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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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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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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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春深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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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春深加油站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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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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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按照《旺苍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2025年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排险除患百日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对旺苍县春深加油站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记录如下:加油站李志鹏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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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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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人民币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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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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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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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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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岗前教育培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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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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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广元市旺苍县大德镇埂坎河灰岩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问题有:企业2025年有8名新员工(均为运输岗汽车驾驶员)岗前教育培训时长不足72学时,教育培训缺少针对运输岗相关操作规程、责任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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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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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人民币2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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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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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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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虹越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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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虹越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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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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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对旺苍县虹越矿业有限公司五权山花方解石矿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矿山将机械便道作为运矿道路进行矿石运输,未按设计使用溜槽进行放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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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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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人民币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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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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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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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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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冒险作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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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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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广元市应急管理综合视频平台对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广元市旺苍县大德镇梗坎河灰岩矿进行视频调度发现:2025年9月16日,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广元市旺苍县大德镇梗坎河灰岩矿在暴雨黄色预警、山洪灾害黄色预警、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三级预警)期间,未停止作业、撤离人员,仍组织员工在矿山作业区域进行挖掘、转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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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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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人民币1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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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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