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公开时间:2025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 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5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 附件... 21
附件1... 21
第五部分 附表... 5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9
二、收入决算表 ...59
三、支出决算表 ...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9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9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9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9
一、部门职责
旺苍县司法局作为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律宣传、管理等重要职责,在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是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四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是组织、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是负责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是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十是负责旺苍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是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督促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7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13.93万元,减少11.32%。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实施。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5.7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33万元,占81.18%;项目支出315.38万元,占18.8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7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3.93万元,下降11.32%。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实施。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3.93万元,下降11.32%。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实施。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03.58万元,占83.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05万元,占9.25%;卫生健康支出37.53万元,占2.24%;住房保障支出79.54万元,占4.7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71.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6.83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49.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9.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0.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76.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23.0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6.49万元,下降38.8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司法所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7批次,650人次,共计支出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普法宣传工作1.22万元,检查社区矫正工作1.53万元,检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0.95万元,检查司法所工作1.33万元,检查安置帮教工作0.9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旺苍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3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56.39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未支付完成部分支出。
2024年度,旺苍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购置复印机、触控一体机、碎纸机、彩色打印机、空调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旺苍县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主要是用于全面依法治县、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法律顾问团经费、县处级以上老干部经费、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临聘人员经费、行政事务、诉讼工作经费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司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社区矫正、法律顾问团经费、依法治县工作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司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存在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事做好、做实;加强财务人员、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业务能力,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社区矫正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为矫正对象提供了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正确面对自己,使他们能够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法律顾问团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团,提升了政府重要改革举措、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一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立更优营商环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实施,不断深化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以法治之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旺苍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县司法局属政法机关,共有独立编制机构数25个,其中机关2个(含代管旺苍县法律援助中心1个),乡镇司法所23个。具有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机构职能。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是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四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五是组织、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六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七是负责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九是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十是负责旺苍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一是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督促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二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 2024年末,司法局共有人员编制人数66人,其中:政法专编60人,机关工勤编制0个,事业编制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个)。在职人员总数66人,其中:政法专编5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县司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1213.21万元,只有财政预算收入,无其他收入来源。2024年决算收入1675.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为1675.7万元;实际决算支出1675.7万元。
(二)支出情况。县司法局2024年初预算1213.21万元,年度决算支出总额1675.7万元。①基本支出:基本支出1360.33万元,占总支出的81.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77%(其中:基本工资255.81万元;津贴补贴277.81万元;奖金244.44万元;绩效工资4.9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4.5万元(包括养老保险96.35万元);临聘人员工资1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8.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②项目支出:315.38万元,占总支出的18.82%。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部门总体绩效履职效能情况得15分。选取社区矫正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等3项主要职能工作进行绩效分析如下:
(1)社区矫正工作。深化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大力推动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组建“1+5+N”的执法队伍。深化监管力度,组织召开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和防范极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进会,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信息共享、电子定位、涉毒检测和核查无假外出等措施,落实“日定位、周见面、月报告”制度,全年有效监管教育389 名社区矫正对象。深化学习力度,会同民盟旺苍县基层委员会、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和广元监狱“深蓝志愿者”,常态化开展知识讲座、“三新”等学习教育140余次。全面落实安置帮教“九必措施”和失联人员信息核查“132”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镇、派出所和村(社区)协同管理机制,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教专项行动,逐一走访、联系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1247人,核查率、反馈率、衔接率、建档率均达100%。联合监狱开展远程视频会见66次。
(2)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抓总作用,严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首责”,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会议96场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100余场次。围绕“深化‘八五’普法”等 7 类重点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督查。深入推进全省“1+8”示范试点成果应用,延伸拓展县级领导、小区“法治账图”,累计选编法治建设经验案例67个。创新建立“115N”治理模式,深化广旺756小区法治建设,该小区被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作为全省小区依法治理试点小区。总结的《创新建“333+”述法机制 不断激发“关键少数”法治活力》被《四川政法》2024﹒4月刊采用;《创新“115N”治理模式以“法治引擎”驱动小区建设蝶变》工作经验被《广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刊发。
(3)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旺苍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审查国有企业收购民营资产、《旺苍县征地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等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件;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团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处理涉法事务56件,为政府重要改革举措、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咨询论证84次。向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备案6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1次。持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4年,承办行政应诉案件20件,其中涉企案件8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4件,其中涉企案件6件。
2.预算管理。部门总体绩效预算管理得25分。
(1)预算编制质量。8分。根据预算安排科学合理编制部门绩效目标,成本指标依据当前价格合理设置。
(2)支出执行进度。6分。部门在6、10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均按进度进行了支出。
(3)预算年终结余。5分。无年终结转结余。
(4)严控一般性支出。6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24年度的“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均在年初预算金额内。
3.财务管理。部门总体绩效财务管理得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4分。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在工作中得到落实。
(2)财务岗位设置。2分。部分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会计与出纳岗位实行了岗位费制度,相关职责权限清晰,有效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
(3)资金使用规范。4分。部门资金使用严格遵循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财政要求。
4.资产管理。部门总体绩效资产管理得7.8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1.8分。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大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小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1.2,得0.9分;我单位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大于0,小于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率,得0.9分。
(2)资产利用率。1.8分。我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小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大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0.8,得0.9分;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小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大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0.8,得0.9分。
(3)资产盘活率。3分。我单位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部门总体绩效采购管理得分6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2)采购执行率。3分。采购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执行,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部门总体绩效项目决策得12分。
(1)决策程序。4分。所有部门预算项目的设立均按规定进行了评估论证和申报程序。
(2)目标设置。4分。所有项目均在设立时制定了与预算资金相匹配的任务量,对于绩效目标的设置也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的原则。
(3)项目入库。4分。所有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部门总体绩效项目执行得12分。
(1)执行同向。4分。所有项目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与该项目绩效目标方向一致的业务及相关人员费用。
(2)项目调整。4分。无应回收或应调整预算项目。
(3)执行结果。4分。年度预算项目均按期执行完毕,无预算结余。
3.目标实现。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实现得11分。
(1)目标完成。4分。所有预算项目的数量指标均完成了既定数量。
(2)目标偏离。4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均在 30%以内。
(3)实现效果。3分。一般公共预算。该部分资金包括人员工资、保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应由公用经费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均按要求、按进度进行了支付,确保了年初绩效目标的完成。特定目标类项目。单位全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共计5个,包括社区矫正、法律顾问团经费、法律援助、行政事务、诉讼工作经费、依法治县工作经费等,经过跟踪梳理,以上5项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完成了年初既定工作目标。政府采购。2024年共实施了2次采购任务,分别为3月份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碎纸机、空调等,共计12.85万元;7月通过小额超市采购司法所维修改造工程9.28万元,以上2次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针对不同的采购实物和资金规模,选择符合要求的采购方式进行。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始终围绕实现更好的工作质量设立的,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的实现推进工作,始终把绩效目标在首位,实现了既保障工作质量又兼顾目标考核。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收集了相关文件资料,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相关文本,并进行了评价。评价采取问卷测试方法。评价得分:97.6分。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
|
绩效评价指标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
自评总得分 |
100 |
97.6 |
||
|
总体绩效 |
履职效能 |
社区矫正工作履职效果 |
15 |
15 |
|
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履职效果 |
||||
|
行政复议与应诉履职效果 |
||||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质量 |
8 |
8 |
|
|
支出执行进度 |
6 |
6 |
||
|
预算年终结余 |
5 |
5 |
||
|
严控一般性支出 |
6 |
6 |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 |
4 |
4 |
|
|
财务岗位设置 |
2 |
2 |
||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4 |
||
|
资产管理 |
人均资产变化率 |
3 |
1.8 |
|
|
资产利用率 |
3 |
1.8 |
||
|
总体绩效 |
资产盘活率 |
3 |
3 |
|
|
采购管理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3 |
3 |
|
|
采购执行率 |
3 |
3 |
||
|
项目绩效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4 |
4 |
|
目标设置 |
4 |
4 |
||
|
项目入库 |
4 |
4 |
||
|
项目执行 |
执行同向 |
4 |
4 |
|
|
项目调整 |
4 |
4 |
||
|
执行结果 |
4 |
4 |
||
|
目标实现 |
目标完成 |
4 |
4 |
|
|
目标偏离 |
4 |
4 |
||
|
实现效果 |
3 |
3 |
||
(二)存在问题。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存在问题主要是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问卷形式的自评,以及部分参与评价人员对指标不熟悉,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三)改进建议。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事做好、做实;加强财务人员、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业务能力,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970-社区矫正 |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司法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完成对社区矫正对象判前评估调查,完成编印社区矫正宣传手册,完成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劳动,完成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完成每月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学习。 |
已完成项目既定目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社区矫正对象判前评估调查,编印社区矫正宣传手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劳动,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每月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学习。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 |
10.00 |
0.00 |
0.00% |
10 |
|
项目报销手续未结束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0.00 |
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区矫正对象判前评估调查 |
≥ |
60 |
人 |
121 |
20 |
20 |
|
||
|
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劳动 |
≥ |
300 |
人次 |
385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重新犯罪率 |
≥ |
0.2 |
% |
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对维护社会稳定的促进率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司法管理部门及矫正对象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宣传印刷费用 |
≤ |
1 |
元/张 |
1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总得分100分,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通过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为矫正对象提供了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正确面对自己,使他们能够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及时了解其想法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999-法律顾问团经费 |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司法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完成聘请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案件、其他涉法涉诉事项240件,完成聘请律师应诉案件20件。 |
已完成项目既定目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聘请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案件、其他涉法涉诉事项,聘请律师应诉案件。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8.00 |
8.00 |
0.00 |
0.00% |
10 |
|
项目报销手续未结束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00 |
8.00 |
0.00 |
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指导法律援助工作 |
≥ |
280 |
件 |
280 |
10 |
10 |
|
||
|
完成聘请律师应诉案件 |
≥ |
20 |
件 |
20 |
10 |
10 |
|
||||
|
完成聘请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案件、其他涉法涉诉事项 |
≥ |
240 |
件 |
240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案件成功率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
≥ |
98 |
% |
99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矛盾纠纷化解主体 |
≥ |
98 |
% |
10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县内应诉案件补贴 |
≤ |
800 |
元 |
80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总得分100分,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团,提升了政府重要改革举措、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一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立更优营商环境。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更好的激发法律顾问团律师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5007-法律援助 |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司法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完成法律援助业务培训360人,完成编印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万份,完成印制卷宗壳1000份,完成指导法律援助工作280次。 |
已完成项目既定目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编印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印制卷宗壳,指导法律援助工作。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
项目报销手续未结束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
≥ |
360 |
人次 |
420 |
20 |
20 |
|
||
|
指导法律援助工作 |
≥ |
280 |
人次 |
330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 |
≥ |
90 |
% |
92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整体工作的促进作用 |
≥ |
98 |
% |
99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援助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97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业务培训资料印发单价 |
≤ |
5.5 |
元/套 |
5.5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总得分100分,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工作成果显著,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保证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化水平,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诉讼质量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5015-行政事务、诉讼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司法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严格按照旺苍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审查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事务。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约谈通报和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三项制度”,开展“行政复议进乡村(社区)”活动 |
已完成项目既定目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审查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事务。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约谈通报和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三项制度”,开展“行政复议进乡村(社区)”活动。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 |
10.00 |
5.00 |
50.00% |
10 |
|
项目报销手续未结束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5.00 |
5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行政决策、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事务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完成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 |
≥ |
98 |
% |
99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一体化推进全局工作率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
≥ |
98 |
% |
99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当事人满意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严格按照补贴标准进行案件补贴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总得分100分,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持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5018-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司法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完成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个,完成组织法治培训3次,完成印发法治宣传资料50000份(册),完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个,完成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5次。 |
已完成项目既定目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培训,印发法治宣传资料,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展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5次。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00 |
3.00 |
0.00 |
0.00% |
10 |
|
项目报销手续未结束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 |
3.00 |
0.00 |
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 |
≥ |
5 |
次 |
5 |
10 |
10 |
|
||
|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
≥ |
15 |
次 |
15 |
10 |
10 |
|
||||
|
印发法治宣传资料 |
≥ |
5 |
万份 |
5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对法治宣传工作的促进作用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 |
98 |
% |
99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领导部门满意度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印发宣传资料每份金额 |
≤ |
1 |
元 |
1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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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项目总得分100分,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通过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实施,不断深化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以法治之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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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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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进一步深化法治思维,健全服务体系,加强调研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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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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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旺苍县司法局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社区矫正)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川财行〔2015〕238 号)文件,县财政应按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每人每年不少于 1400 元的标准预算经费,专门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用于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管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社区矫正部门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2.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社区矫正管理局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确保矫正对象能够顺利融入社会。
3.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管理局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提供温情帮扶、法治教育和自我矫正等方面的支持。
4.配合检察监督:人民检察院负责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对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5.配合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必要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6.协调相关部门: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如将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大力推动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组建“1+5+N”的执法队伍。深化监管力度,组织召开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和防范极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进会,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信息共享、电子定位、涉毒检测和核查无假外出等措施,落实“日定位、周见面、月报告”制度。深化学习力度,会同民盟旺苍县基层委员会、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和广元监狱“深蓝志愿者”,常态化开展知识讲座、“三新”等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安置帮教“九必措施”和失联人员信息核查“132”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镇、派出所和村(社)协同管理机制,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教专项行动,逐一走访、联系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核查率、反馈率、衔接率、建档率达到100%。联合监狱开展远程视频会见。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按照年初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由我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具体负责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使用资金由局机关财务人员负责按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进度申报、支付项目资金。2024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0万元,全年有效监管教育389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知识讲座、“三新”等学习教育140余次。全面落实安置帮教“九必措施”和失联人员信息核查“132”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镇、派出所和村(社)协同管理机制,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教专项行动,逐一走访、联系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 1247 人,核查率、反馈率、衔接率、建档率均达 100%。联合监狱开展远程视频会见66次。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判前评估调查大于等于60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劳动大于等于300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小于等于0.2%,项目完成时效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维护社会稳定的促进率大于等于98%,对工作的促进作用≥98%,司法管理部门及矫正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8%,相关宣传活动资料的宣传印刷费用控制在1元/张以内。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完成对社区矫正对象判前评估调查,完成编印社区矫正宣传手册,完成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劳动,完成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完成每月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学习促使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在非监禁状态下,加强对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加强对犯罪人的帮助和服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社区矫正工作项目为长期特定目标类项目,财政预算资金10万元,用于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等日常监管等,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匹配,符合财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不存在与其他同类项相交叉的情况。
(三)评价选点。本次评价抽取了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劳动人次,和对社区矫正对象判前评估调查人数两个数量指标作为重点抽查点位,年初申报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劳动大于等于300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判前评估调查大于等于60人,该两项数量指标完成量均超出预期。
(四)评价方法。主要采取查阅集中学习记录,翻阅卷宗资料的方法进行评价,该项目以完成预计任务。
(五)评价组织。单位设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决策得18分。
(1)决策程序。6分。项目的设立严格遵循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
(2)规划论证。6分。对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论证,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县的相关要求。
(3)资金投向。6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和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体现了聚焦重大任务、重大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的特点,符合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的规定,与其他项目无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管理得18分。
(1)制度办法。2分。管理制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的情况。
(2)分配管理。10分。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我单位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分配的权重设置突出了项目实施的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年度中期进行了入库项目的动态管理,建立了项目储备库,项目审批程序明确,并按规定履行了项目审批。
(3)绩效监管。6分。项目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落实到人,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进行定期培训讲解,定期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开展评价、监督、指导,有效提升了整体党建工作水平。
3.项目实施。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实施得9分。
(1)预算执行。6分。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单位执行到位,保障了项目的更好实施。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完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也无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结果得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如期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2)完成时效。3分。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全部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专项预算项目专用指标得30分。
1.产业发展。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2.民生保障。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3.基础设施。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4.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10分。项目资金使用完全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仅用于支付相关业务发生的费用。
(2)程序合规性。10分。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10分。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得16分。
聚焦促进公平正义,着力在提升民生福祉上争创新亮点。一是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深化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大力推动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组建“1+5+N”的执法队伍。深化监管力度,组织召开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和防范极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进会,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信息共享、电子定位、涉毒检测和核查无假外出等措施,落实“日定位、周见面、月报告”制度,全年有效监管教育389名社区矫正对象。深化学习力度,会同民盟旺苍县基层委员会、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和广元监狱“深蓝志愿者”,常态化开展知识讲座、“三新”等学习教育140余次。二是夯实安置帮教基础。全面落实安置帮教“九必措施”和失联人员信息核查“132”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镇、派出所和村(社区)协同管理机制,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教专项行动,逐一走访、联系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 1247人,核查率、反馈率、衔接率、建档率均达 100%。联合监狱开展远程视频会见66次。
四、评价结论
通过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为矫正对象提供了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正确面对自己,使他们能够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收集了相关文件资料,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相关文本,并进行了评价。评价采取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法。评价得分:100 分。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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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额 |
3.00 |
3.00 |
0.00 |
0.0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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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3.00 |
3.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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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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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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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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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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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 |
≥ |
5 |
次 |
5 |
10 |
10 |
|
||
|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
≥ |
15 |
次 |
15 |
10 |
10 |
|
||||
|
印发法治宣传资料 |
≥ |
5 |
万份 |
5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对法治宣传工作的促进作用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 |
98 |
% |
99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领导部门满意度 |
≥ |
98 |
% |
99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印发宣传资料每份金额 |
≤ |
1 |
元 |
1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总得分100分,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通过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实施,不断深化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以法治之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深化法治思维,健全服务体系,加强调研督查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旺苍县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法律顾问团)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项目主要内容,主管部门职能。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旺府办发〔2014〕27号)《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办理涉法涉诉案件补助办法》(旺府法发〔2017〕3号),主要用于聘请律师参与涉法事务的处理,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是为县政府及其领导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门顾问组织,主要任务是为法治旺苍建设和全县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政府涉法涉诉案件,参与重大项目讨论论证、信访接待、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行政决策水平进一步科学化、法治化。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申报法律顾问团经费8万元,批复法律顾问团经费8万元,均按案件补贴标准发放聘请律师的劳务费,并在年内完成了年度资金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聘请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案件、其他涉法涉诉事项参与率100%,聘请律师应诉案件应诉率 100%,案件成功率≥98%,项目完成时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率大于等于98%,矛盾纠纷化解主体满意率大于等于98%。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提升涉法事务工作的法律严谨性,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应诉胜诉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法律顾问团项目为长期特定目标类项目,财政预算资金8万元,用于发放聘请法律顾问团的法律顾问劳务费,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匹配,符合财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不存在与其他同类项目相交叉的情况。
(三)评价选点。本次评价抽取了聘请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案件、其他涉法涉诉事项的参与率,和聘请律师应诉案件的应诉率两个数量指标作为重点抽查点位,年初申报聘请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案件、其他涉法涉诉事项的参与率为100%,聘请律师应诉案件的应诉率为100%,该两项数量指标均以完成预计任务。
(四)评价方法。本次评价主要调阅了全年聘请律师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和涉法事务案件的卷宗材料,核对了案件办理的质量,该项目已完成预计任务。
(五)评价组织。单位设专人负责法律顾问团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决策得18分。
(1)决策程序。6分。项目的设立严格遵循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
(2)规划论证。6分。对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论证,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县的相关要求。
(3)资金投向。6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和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体现了聚焦重大任务、重大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的特点,符合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的规定,与其他项目无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管理得18分。
(1)制度办法。2分。管理制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的情况。
(2)分配管理。10分。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我单位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分配的权重设置突出了项目实施的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年度中期进行了入库项目的动态管理,建立了项目储备库,项目审批程序明确,并按规定履行了项目审批。
(3)绩效监管。6分。项目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落实到人,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进行定期培训讲解,定期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开展评价、监督、指导,有效提升了整体党建工作水平。
3.项目实施。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实施得9分。
(1)预算执行。6分。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单位执行到位,保障了项目的更好实施。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完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也无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结果得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如期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2)完成时效。3分。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全部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专项预算项目专用指标得30分。
1.产业发展。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2.民生保障。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3.基础设施。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4.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10分。项目资金使用完全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仅用于支付相关业务发生的费用。
(2)程序合规性。10分。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10分。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得16分。
聚焦服务中心大局,着力在营造法治环境上提供新动能。一是筑牢依法决策法治屏障。严格落实《旺苍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审查国有企业收购民营资产、《旺苍县征地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等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件;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团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处理涉法事务56件,为政府重要改革举措、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咨询论证84次。向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备案6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1次。二是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持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4年,承办行政应诉案件20件,其中涉企案件8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4件,其中涉企案件6件。
四、评价结论
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团,提升了政府重要改革举措、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一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立更优营商环境。
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收集了相关文件资料,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相关文本,并进行了评价。评价采取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法。评价得分:100 分。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
|
绩效评价指标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自评得分 |
|
自评总得分 |
100 |
100 |
||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6 |
|
规划论证 |
6 |
6 |
||
|
资金投向 |
6 |
6 |
||
|
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2 |
|
|
分配管理 |
10 |
10 |
||
|
绩效监管 |
6 |
6 |
||
|
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6 |
|
|
资金使用 |
3 |
3 |
||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6 |
|
|
完成时效 |
3 |
3 |
||
|
专用指标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10 |
|
程序合规性 |
10 |
10 |
||
|
标准合规性 |
10 |
10 |
||
|
个性指标 |
思想建设 |
提高站位铸忠诚 |
8 |
8 |
|
加强引领聚合力 |
8 |
8 |
||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旺苍县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以法治之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深化法治统揽,持续筑牢法治根基,加强依法行政,积极建设法治政府,突出司法保障,全面护航经济发展,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社会基础。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 年申报依法治县工作经费3万元,财政局批复预算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成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个,完成组织法治培训3次,完成印发法治宣传资料50000(册),完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个,完成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5次。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提升涉法事务工作的法律严谨性,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应诉胜诉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依法治县工作经费项目为常年特定目标类项目,申请财政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开展,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匹配,符合财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不存在与其他同类项目相交叉的情况。
(三)评价选点。本次评价抽取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培训次数,和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人数两项数量指标作为重点抽查点位,年初申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培训1期,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人数3000人,该两项数量指标完成量均超出预期。
(四)评价方法。本次评价对全年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归纳了工作内容和成果,该项目已完成预计任务。
(五)评价组织。单位设专人负责法律顾问团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决策得18分。
(1)决策程序。6分。项目的设立严格遵循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
(2)规划论证。6分。对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论证,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县的相关要求。
(3)资金投向。6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和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体现了聚焦重大任务、重大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的特点,符合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的规定,与其他项目无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管理得18分。
(1)制度办法。2分。管理制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的情况。
(2)分配管理。10分。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我单位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分配的权重设置突出了项目实施的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年度中期进行了入库项目的动态管理,建立了项目储备库,项目审批程序明确,并按规定履行了项目审批。
(3)绩效监管。6分。项目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落实到人,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进行定期培训讲解,定期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开展评价、监督、指导,有效提升了整体党建工作水平。
3.项目实施。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实施得9分。
(1)预算执行。6分。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单位执行到位,保障了项目的更好实施。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完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也无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专项预算项目通用指标项目结果得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如期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2)完成时效。3分。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全部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专项预算项目专用指标得30分。
1.产业发展。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2.民生保障。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3.基础设施。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4.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10分。项目资金使用完全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仅用于支付相关业务发生的费用。
(2)程序合规性。10分。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10分。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得16分。
聚焦服务中心大局,着力在营造法治环境上提供新动能。一是筑牢依法决策法治屏障。严格落实《旺苍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审查国有企业收购民营资产、《旺苍县征地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等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件;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团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处理涉法事务56件,为政府重要改革举措、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咨询论证84次。向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备案6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1次。二是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持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4年,承办行政应诉案件20件,其中涉企案件8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4件,其中涉企案件6件。
四、评价结论
通过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实施,不断深化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以法治之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收集了相关文件资料,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相关文本,并进行了评价。评价采取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法。评价得分:100 分。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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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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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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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总得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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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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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论证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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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向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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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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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管理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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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管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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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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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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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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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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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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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性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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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规性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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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思想建设 |
提高站位铸忠诚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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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引领聚合力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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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