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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25 来源: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点击量:42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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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附件......................................................18

第五部分附表......................................................6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7

二、收入决算表..................................................67

三、支出决算表..................................................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6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01.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1万元,增长1.2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4年人员调动、调资等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0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1.3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0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62万元,占71.33%;项目支出745.74万元,占28.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01.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1万元,增长1.2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4年人员调动、调资等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1万元,增长1.2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4年人员调动、调资等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3.85万元,占8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万元,占7.27%;卫生健康支出62.82万元,占2.41%;住房保障支出135.68万元,占5.2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0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8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5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7.5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7.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3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30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3万元,增长8.1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7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占29.6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出国(境)相关事务。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度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3万元,增长38.46%。主要原因是综合测算保障运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4批次,16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业务部门专题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以及县区同部门的业务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96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38.2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增加2024年调动、调资等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所需的计算机电脑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等5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绩效目标任务基本完成;4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1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基本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包括: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总编制91名,其中行政编制7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1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总数83人,其中:公务员67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人)。

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4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公务员15人,事业人员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219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2.15万元,占100%。

(二)支出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219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7.15万元,占81.52%;项目支出405万元,占18.48%。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监督检查工作。围绕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深化运用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县委书记带头集中谈话2次,县纪委书记“集中+面对面”谈话460余人次,全县分层分类开展谈话3200余人次。紧盯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181人。紧盯发展大事,围绕耕地保护、茶产业发展等开展立项监督,立案查处22人。紧盯营商环境,运用“十个一”工作措施开展专项监督,规范高效运行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各类投诉举报40件,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26人。紧盯乡村振兴,深化运用“6433”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1人。

(2)审查调查工作。2024年度,处置问题线索943件、立案372件373人、留置11人,办理指定管辖案件6件,立案查处行贿人员6人。紧盯关键少数,立案审查调查同级党委管理干部50人,其中查处“一把手”10人。部署开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领域以案促改和系统治理工作,立案195人、处分147人,推动整改问题89个,督促建章立制19项。推进审计、自然资源领域系统治理“回头看”,并持续深化国企领域系统治理,发现问题6个,堵塞制度漏洞7个。

(3)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2024年度,制作警示教育片《畜牧之“噬”》、警示教育读本《警诫Ⅳ》,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监狱等纪法教育活动900余场次,举办“庭审课堂”2期,教育干部1.4万余人次。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6+2+1”建设,扎实开展“传家风、立政德”活动102场次。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活动19次。

(4)巡视巡察工作。2024年度,结合集中整治,高质量完成十三届县委第六、第七轮常规巡察,巡察党组织17个,发现问题153个,移送问题线索50件。开展镇村一体巡察51个、直接巡察15个,发现问题510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余个。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2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9个。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根据定员和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计算确定经费预算,从严控制项目经费,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公业务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

3.财务管理。

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三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五是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4.资产管理。

我委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资产配置,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挖掘资产使用价值,规范和完善资产的处置流程,充分发挥资产在单位履行职能方面的物质基础作用,有效保证单位行政运行和带给公共服务的需要。

5.采购管理。

我委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极力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成本,保证了我委的正常运行。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0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3.0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1.项目决策。

2024年,我委根据市、县下达目标绩效任务和县委部署要求,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个首要任务和凝心聚力的工作主线,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求真务实、奋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项目实施前,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4年项目实施计划及内容,让项目资金与项目实施内容有机结合,使我委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能顺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执行。

2024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主要是为了聚焦反腐败职能,将监察委员会负责履行的监督、调查、处置的责任、任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行使纪委监委权力,促进全县发展。

(1)大要案查处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30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纪律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22万元,预算执行数为2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明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处置职责。

(4)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3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进行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旨在于提高涉密信息保密程度,加强涉密信息安全。

(5)巡察工作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6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31.86万元,预算执行率53.1%。通过项目实施,深化政治巡察,紧紧抓住“上下联动、监督贯通、延伸巡察”三大任务,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整改督促、整改评估”三项机制等工作。2024年度,我委锲而不舍强化政治巡察,坚定不移推动巡察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3.目标实现。

通过项目的实施,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1)大要案查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4年度,处置问题线索943件、立案372件373人、留置11人,办理指定管辖案件6件,立案查处行贿人员6人。紧盯关键少数,立案审查调查同级党委管理干部50人,其中查处“一把手”10人。部署开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领域以案促改和系统治理工作,立案195人、处分147人,推动整改问题89个,督促建章立制19项。推进审计、自然资源领域系统治理“回头看”,并持续深化国企领域系统治理,发现问题6个,堵塞制度漏洞7个。

(2)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4年度,制作警示教育片《畜牧之“噬”》、警示教育读本《警诫Ⅳ》,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监狱等纪法教育活动900余场次,举办“庭审课堂”2期,教育干部1.4万余人次。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6+2+1”建设,扎实开展“传家风、立政德”活动102场次。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活动19次。

(3)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4年度,健全完善“委室组地”联合监督办案机制,全面推行派驻机构到委机关集中办公。持续深化“平战结合、三区协同”工作运行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协同作战能力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分别立案99件、49件、224件。累计处置群腐问题线索660件、立案259件、留置9人、组织处理345人,挽回经济损失1982万余元,退还群众财物折合金额679万余元。

(4)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4年度,对一套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提高了涉密信息保密程度,加强了涉密信息安全。涉密信息安全保障率100%

(5)巡察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4年度,结合集中整治,高质量完成十三届县委第六、第七轮常规巡察,巡察党组织17个,发现问题153个,移送问题线索50件。开展镇村一体巡察51个、直接巡察15个,发现问题510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余个。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2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9个。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对《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概况、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报表等相关内容,做到了公开及时、准确、无误。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对财政支出的科学性、效益性、管理水平的评判,建立和完善项目投资、资金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办对项目的科学论证与规划,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了资金使用管理方式,促进了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单位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2024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问题。

从自评情况情况来看,我委在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节俭支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完成率不够。

(三)改进建议。

针对问题,我委下一步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改进:1.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精准把握预算执行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4730-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根据项目年度目标,我委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年初我对所掌握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及上级纪委指定管辖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然后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0

300.00

30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300.00

300.00

3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查调查次数

120

372件

5

5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0

0

5

5

 

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

3

0

5

5

 

质量指标

问题线索处置率

100

%

100%

5

5

 

案卷归档规范率

95

%

95%

5

5

 

立案案件办结率

95

%

95%

5

5

 

信访举报办结率

95

%

95%

5

5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95

%

95%

5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环境

定性

优良中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率

100

%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改进措施

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项目负责人:何国强

财务负责人:胡榕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4752-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加强纪律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根据项目年度目标,我委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制作教育警示片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宣传教育片

5

8部

20

20

 

质量指标

警示教育覆盖率

90

%

9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履职效率

定性

高中低

 

5

5

 

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

定性

高中低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影响力

3

3年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干部满意度

95

%

95%

5

5

 

群众满意度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率

100

%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改进措施

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项目负责人:何国强

财务负责人:胡榕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4760-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明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处置职责。

根据项目年度目标,我委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经费保障的方式,保障综合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正常工作开展。切实让综合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2.00

22.00

22.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2.00

22.00

2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0

0次

5

5

 

监督检查次数

30

38次

5

5

 

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11

11个

5

5

 

审查调查次数

30

30次

5

5

 

业务培训次数

13

13次

5

5

 

质量指标

立案案件办结率

95

%

95%

5

5

 

问题线索处置率

80

%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履职效率

定性

高中低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率

100

%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改进措施

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项目负责人:何国强

财务负责人:胡榕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4765-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进行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旨在于提高涉密信息保密程度,加强涉密信息安全。

根据项目年度目标,我委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我委所属的涉密系统及涉密设备正常运转,不断提高涉密信息保密程度,加强涉密信息安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3.00

13.00

13.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3.00

13.00

13.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运行涉密信息系统

1

1套

20

20

 

质量指标

信息安全保障率

99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系统可持续操作性

5

5年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干部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率

100

%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改进措施

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项目负责人:何国强

财务负责人:胡榕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4767-巡察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深化政治巡察,紧紧抓住“上下联动、监督贯通、延伸巡察”三大任务,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整改督促、整改评估”三项机制,健全完善巡察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创建延伸巡察村(社区)品牌,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巡察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促进县委巡察工作“上台阶、创一流”

根据项目年度目标,我办积极开展巡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粘聚年度计划开展巡察工作,深化政治监督,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信息化。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0.00

60.00

31.86

53.1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60.00

60.00

31.86

53.1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巡察党组织

17

17个

5

3

 

巡察村(社区)

8

50个

5

5

 

质量指标

巡察结果公开率

100

%

100%

5

5

 

巡察问题线索移交成案率

50

%

52.17%

5

5

 

一届任期内巡察累计完成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巡察进度完成率

100

%

100%

10

10

 

巡察问题反馈及时率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影响力

5

5年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率

95

%

95%

20

2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我办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为旺苍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项目自评得分98分。

存在问题

一是巡察经费预算精准化有待提高;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善;三是绩效指标设置全面性不足等问题。

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年初目标设置尽可能全面,不断完善各项巡察制度和经费支出制度,让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项目负责人:付艳萍

财务负责人:闫兴斌

 

 

 

 

 

 

 

 

 

 

 

附件2

中共旺苍县纪委机关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2024年,我单位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为3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项目立项依据:《中共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旺苍县监察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旺委办函【2019】78号)

3.项目主要内容:核查信访举报问题、处置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

4.主管部门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照现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预算2024年度资金总额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审查调查次数120次。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项目资金执行以及项目产出、效益等综合分析,从而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问题,总结项目实施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评价选点。

对绩效指标中抽样数量指标自评,完成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指标目标。

(四)评价方法。

2024年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有序开展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委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评价组织。

1、评价组人员构成:

组  长:谭涛

成 员:李涛、胡榕、何国强、付艳萍

2、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统一部署和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对各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对各项目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项目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组员负责依据考评原则和考评程序,对所属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及时与干部进行考评沟通,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24年,我委根据市、县下达目标绩效任务和县委部署要求,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个首要任务和凝心聚力的工作主线,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求真务实、奋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项目实施前,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4年项目实施计划及内容,让项目资金与项目实施内容有机结合,使我委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能顺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管理。

⑴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⑵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⑶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3.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由我委和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4.项目结果。

通过抽样对本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均已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目标。

四、评价结论

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六、改进建议

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中共旺苍县纪委机关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2024年,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项目预算资金为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纪律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项目立项依据:《中共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旺苍县监察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旺委办函【2019】78号)

3.项目主要内容:党规党纪宣传培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

4.主管部门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照现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五)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预算2024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5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项目资金执行以及项目产出、效益等综合分析,从而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问题,总结项目实施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评价选点。

对绩效指标中抽样数量指标自评,完成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指标目标。

(四)评价方法。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有序开展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委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评价组织。

1、评价组人员构成:

组  长:谭涛

成 员:李涛、胡榕、何国强、付艳萍

2、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统一部署和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对各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对各项目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项目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组员负责依据考评原则和考评程序,对所属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及时与干部进行考评沟通,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24年,我委根据市、县下达目标绩效任务和县委部署要求,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个首要任务和凝心聚力的工作主线,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求真务实、奋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项目实施前,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4年项目实施计划及内容,让项目资金与项目实施内容有机结合,使我委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能顺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管理。

⑴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⑵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⑶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3.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由我委和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4.项目结果。

通过抽样对本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均已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目标。

四、评价结论

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六、改进建议

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中共旺苍县纪委机关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2024年,我单位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为2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明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处置职责。

2.项目立项依据:《中共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旺苍县监察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旺委办函【2019】78号)

3.项目主要内容: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处置。

4.管部门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照现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七)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预算2024年度资金总额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监督检查30次,干部业务培训13次。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进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执行以及项目产出、效益等综合分析,从而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问题,总结项目实施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评价选点。

对绩效指标中抽样数量指标自评,完成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指标目标。

(四)评价方法。

2024年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有序开展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委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评价组织。

1、评价组人员构成:

组  长:谭涛

成 员:李涛、胡榕、何国强、付艳萍

2、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统一部署和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对各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对各项目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项目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组员负责依据考评原则和考评程序,对所属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及时与干部进行考评沟通,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24年,我委根据市、县下达目标绩效任务和县委部署要求,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个首要任务和凝心聚力的工作主线,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求真务实、奋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项目实施前,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4年项目实施计划及内容,让项目资金与项目实施内容有机结合,使我委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能顺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管理。

⑴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⑵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⑶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3.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由我委和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4.项目结果。

通过抽样对本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均已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目标。

四、评价结论

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六、改进建议

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中共旺苍县纪委机关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2024年,我单位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费项目预算资金为13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进行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旨在于提高涉密信息保密程度,加强涉密信息安全。

2.项目立项依据:《中共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旺苍县监察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旺委办函【2019】78号)

3.项目主要内容:运行维护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

4.主管部门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照现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推进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涉密信息保密度,加强涉密信息安全。

(九)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预算2024年度资金总额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设置运行维护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一套。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涉密信息保密程度,加强涉密信息安全。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费项目资金执行以及项目产出、效益等综合分析,从而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问题,总结项目实施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评价选点。

对绩效指标中抽样数量指标自评,完成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指标目标。

(四)评价方法。

2023年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有序开展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委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评价组织。

1、评价组人员构成:

组  长:谭涛

成 员:李涛、胡榕、何国强、付艳萍

2、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统一部署和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对各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对各项目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项目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组员负责依据考评原则和考评程序,对所属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及时与干部进行考评沟通,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24年,我委根据市、县下达目标绩效任务和县委部署要求,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个首要任务和凝心聚力的工作主线,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求真务实、奋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项目实施前,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4年项目实施计划及内容,让项目资金与项目实施内容有机结合,使我委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能顺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管理。

⑴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⑵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⑶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3.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由我委和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4.项目结果。

通过抽样对本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均已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目标。

四、评价结论

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六、改进建议

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2024年,我办巡察工作项目预算资金为6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合理开支巡察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了巡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以提升巡察质效为主线,奋力推动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2.项目立项依据为:川财预(2022)101号、旺财预〔2023〕3号等文件。

3.项目主要内容:巡察工作专项经费60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照现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通过项目实施,合理开支巡察专项工作经费,充分保障十三届县委第四、五轮巡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包含巡察过程中发生的集中办公产生的住宿费、租车费、抽调专员生活差旅费(生活补助、公杂补助),巡察报告制作印刷、巡察公告制作打印及其他巡察经费。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预算2024年度资金总额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31.86万元,执行数为31.86万元,完成预算的53.1%。用于巡察专项支出31.8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巡察专项经费60万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充分保障了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我办巡察专项资金执行以及项目产出、效益等综合分析,从而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问题,总结项目实施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评价方法。

2024年巡察专项资金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项目单位自评的方式,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有序开展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办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评价组织。

成立以巡察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全部工作。

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统一部署和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对各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对各项目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项目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组员负责依据考评原则和考评程序,对所属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及时与干部进行考评沟通,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24年,我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紧扣中心大局,以提升巡察质效为主线,奋力推动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2.项目管理。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4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3.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由我办和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办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4.项目结果。

通过项目实施,办公费等支出充分保障了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评价结论

我办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为旺苍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项目自评得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巡察经费预算精准化有待提高;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善;三是绩效指标设置全面性不足等问题。

六、改进建议

一是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年初目标设置尽可能全面,不断完善各项巡察制度和经费支出制度,让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