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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19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量:29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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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1

第五部分 附表 7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7

二、收入决算表 77

三、支出决算表 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7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10.6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5.18万元,下降4.8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建设和双拥创建阶段性项目指标。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1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0.60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2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1万元,占5.26%;项目支出4,936.79万元,占94.7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210.6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5.18万元,下降4.8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建设和双拥创建阶段性项目指标。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0.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5.1万元,下降3.79%。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建设和双拥创建阶段性项目指标。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0.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0万元,占0.21%;国防支出78.40万元,占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2.78万元,占96.2%;卫生健康支出87.83万元,占1.69%;住房保障支出20.59万元,占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1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78.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9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35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55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光荣院(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支出决算为1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5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9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9.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54.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82万元、津贴补贴22.95万元、奖金60.43万元、绩效工资28.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5万元、生活补助1.85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20.59万元。

公用经费29.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8万元、印刷费2.87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0.84万元、邮电费2.32万元、物业管理费0.07万元、差旅费6.71万元、维修(护)费0.37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1.00万元、福利费1.25万元、其他交通费6.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故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制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厅、市局来旺工作调研15批次0.6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未发生外事接待。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0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3.78万元,下降11.5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尽量压缩非刚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人事档案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退役士兵相关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和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自评综述: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2024年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2024年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指信访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指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优抚对象定期抚恤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指优抚对象定期抚恤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指优抚对象定期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现役军人家庭优待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 指优抚对象定期抚恤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光荣院(项): 指光荣院工作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指烈士陵园活动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优抚对象定期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退休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指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指企业军转干部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春节、八一、公交补贴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双拥工作经费和民兵慰问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下岗志愿兵再就业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单位性质为旺苍县人民政府行政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内设机构: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股),代管旺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含县退役军人数据管理中心)、旺苍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含县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旺苍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含县光荣院)等三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1.拟定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4.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13.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员编制8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旺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事业编制6名,年末实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5名;旺苍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人员事业编制2名,年末实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2名;旺苍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县光荣院)人员事业编制2名,年末实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2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为4030.81万元,本年存量安排686.77万元,全年追加1026.10万元,决算报表收入为5210.60万元。

(二)支出情况。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为403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0万元,项目支出3770.52万元),决算报表支出52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1万元,项目支出4936.79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533.09万元,其中基本收入结转13.83万元,项目收入结转519.26万元。结转原因:(1)基本收入结转主要是职工绩效目标奖,因财政资金未批复,导致我单位无法支付。(2)项目收入结转主要是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择业地方一次性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等项目资金,因部分项目还在实施阶段中,导致我单位无法支付。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1)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增强。一是抓实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真正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集体学习15次,交流研讨6次。二是抓实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召开党员大会4次,召开党组会12次,讲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三是抓实党员先锋岗。健全完善党员先锋岗,持续优化退役军人办事流程,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归属感、荣誉感和满意度。积极发挥党员作用,着力解决帮助困难群众、环境卫生整治等,开展党员志愿服务60余次。四是抓实驻村帮扶。常态化驻村,全力推动茶叶、畜牧等特色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党纪学习教育走实走细。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科学制定工作安排、周密细致组织学习、配优配强工作力量。以“集中+个人”“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重点学、丰富形式学、深入领会学,开展集中学习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片,解读各类典型通报5次,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2)业务工作质量持续跃升。一是以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为抓手,高效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好“大梳理、大走访、大调查、大征集”活动,做到面对面问需问计,“实打实”精准服务出招,切实回应服务对象所期所盼,采取“院坝会”、入户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交心谈心,问卷调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12700余人,“大走访”活动录入数据 9614条,“大调查”活动录入诉求528条,“大征集”活动录入诉求402条,对9大类诉求问题按照业务类别和能否解决两个维度对期盼事项进行逐条分析研判,归纳、分类、梳理、汇总,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诉求逐一回访解释政策,反馈率达100%。二是双拥共建巩固提升。对损坏、丢失的宣传标牌进行维修、更换,持续营造双拥一条街、双拥文化广场、双拥主题公园双拥氛围,增设永久性双拥标识3处,县城区重点路段及公交站台双拥宣传牌20余个;深入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开展“送温暖进军营”“情系边海防官兵”等活动,慰问驻旺部队和优抚事业单位14批次,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40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171.4万余元;开展向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活动144人、发放慰问金5.48万元;组织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2次。三是优抚褒扬持续加强。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抚恤及生活补助资金共计3087.86万元;完成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受理申请享受抚恤及生活补助优抚对象75人;累计对265名优抚对象(残疾退役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两参”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三属”)实施医疗保障及补助78.15万元;组织引导全县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共计3500余人,积极参加“2024·铸魂·清明祭英烈”、烈士纪念日等祭扫活动;完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基础信息400余人并办理优待证,继续推进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及“三属”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游览旅游景点等政策,在医院、银行、车站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优待标识。四是安置就业不断深入。接收2024年度返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17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7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71人一次性经济补助费391.1万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全面完成117名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推荐1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无人机操作、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与运维员、烹饪、互联网营销师等职业技能培训;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积极为退役士兵创业提供金融扶持,提供“双拥贷”3笔160余万元;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两场,51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900个,吸引123名退役军人到场求职,今年已帮助35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五是权益维护稳步推进。定期召开信访形势研判会,分析研判信访工作潜在风险隐患,安排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对2名重点涉军信访人员实行包案包化解,常态化抓好思想引导和教育,实现了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形势总体向好、平稳可控;接待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政策咨询、来访400余人次,提供政策解答500余人次、法律援助8人;加大退役军人关爱帮扶政策宣传,为351名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发放帮扶资金42.73万元;落实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深入宣传各类政策法规,了解掌握退役军人生产生活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退役军人面临的困难。六度是体系建设卓有成效。按照“五有”要求落实机构和编制,保障机构实体化运行,积极营造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积极作为、高效作为的良好氛围,为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持续推进东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成为红色服务站;组织开展全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类培训3次100余人次,细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水平,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三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被评为省级“百家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站”。七是严格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3次、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1次,旺苍县军休所和苍溪县军休所联合组织20余名军休干部到甘肃省冶力关等地开展疗养活动1次,着力丰富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2.预算管理。在编制阶段,我们注重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首先,我们对过去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合理的预算目标和指标。其次,我们加强了与各股室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最后,我们对预算编制过程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审查,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及时的在一体化系统中完成了录入编制。本年度本部门的收入为一般财政拨款收入,部门自有收入全年执行数为0,部门自有收入年初预算数0。在一般性支出上本部门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将厉行节约的贯穿全年。

3.财务管理。本部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制度,部门资金在使用时严格遵照审核签批流程,做到报销金额与票据相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提升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严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资产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868.30万元,较上年增长2.04%。负债总额604.35万元,较上年增长-2.57%。净资产1,263.95万元,较上年增长4.40%。

5.采购管理。本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2024年度通过小微超市采购项目。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936.7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

1.项目决策:2024年度对项目投入经济性的评估是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项目2023年开支情况对2024年实际需求进行了项目预算,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2.项目执行:2024年度本部门共计10个项目,在执行阶段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做到厉行节约,对于不属于该项目的支出不在此项目项目资金中列支。

3.目标实现: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金78.4万元,发放残疾军人、部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8.16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57.87万元,发放残疾军人定期抚恤金、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等优抚资金3091.03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391.10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71.35万元,全年完成现役军人立功受奖慰问人数185人次,接待光荣返乡退役军人士兵2次。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本部门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2024年我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共识,切实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不断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进一步强化。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评价工作的要求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对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标准,我部门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总得分为 93分。

(二)存在问题。从本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情况看,自评工作流程及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绩效评价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2T000004730791-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由市局统一开展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由市局统一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8.12

0.00

0.00%

10

0

2024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由市局统一开展


其中:财政资金

0.00

8.12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2024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由市局统一开展

存在问题

人员少,只能由市局统一开展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曹蓉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531-烈士陵园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清明线上、线下祭扫和异地祭扫、9.30烈士纪念日活动、烈士陵园维护及人员经费

全年完成清明祭扫和公祭日祭扫人次达320余人次,确保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完好率达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确定祭扫地点在县烈士陵园,准备花篮、鲜花等物品,发布活动通知,组织参与人员,现场奏唱国歌,向烈士默哀,敬献花蓝、鲜花,全体人员三鞠躬,参观烈士陵园纪念馆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3.00

13.00

13.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3.00

13.00

13.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烈士陵园工作人员人数

1

1

10

10





清明祭扫人次

15

人次

5000

10

10





9.30烈士纪念日参加纪念人次

200

人次

4000

10

10




质量指标

缅怀革命先烈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率

90

%

9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学习和弘扬革命英雄的精神

100

%

100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项目延续率

100

%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文明精神建设

90

%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率

90

%

90

5

5




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经济成本

13

万元

13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存在问题

创新与宣传投入不足,活动宣传多依赖传统媒体。

改进措施

数字化能力提升,结合新型媒体多渠道宣传。

项目负责人:何超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538-光荣院供养人员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光荣院人员经费

保证光荣院日常工作运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因光荣院挂牌在县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经费由军休所统筹使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

2.00

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2.00

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证光荣院日常工作运行

100

%

1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定性

良好

%

良好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0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该项目经济成本

2

万元

2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了优抚服务基础需求,保障资金落实到实处。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存在问题

光荣院属于挂牌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无实际工作场所。

改进措施

   建议增设专人负责光荣院相关工作开展

项目负责人:李奎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608-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用

完成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深入研究国家及省市关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补助范围、标准、申请流程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残疾军队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代缴职工医保,优抚对象的门诊补助、住院补助均由优抚安置股负责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16.00

0.00

0.00%

10

0

用中省资金,未用县级配套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16.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受助人员人数

60

59

30

30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受助人次

100

人次

164

10

10




质量指标

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受助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优抚医疗补助发放月数

12

12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优抚对象就医难的问题

90

%

90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项目延续率

100

%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率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1)主要用于帮助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优抚对象住院自费用的补助;优抚对象看病困难时的临时救助。坚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2)设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保证相关性、完整性、与预算匹配性。
(3)财务制度健全,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实施过程来及时修正绩效目标,保证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项目负责人:唐晓兰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618-优抚对象补助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全县优抚对象补助费按时发放

完成全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发按时发放,确保优抚对象生活得到保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涵盖退役士兵、伤残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国家标准发放优抚抚恤补助。每月核查优抚对象生存状态,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按月发放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50.00

350.00

35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50.00

350.00

35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人数

3000

3271

20

20




质量指标

全年完成优抚对象补助百分率

100

%

100

10

10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114

元/人·次

114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30

天/月

3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退役士兵生活

100

%

100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项目可延续率

100

%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证优抚对象生活质量

90

%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退役士兵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认真落实了优抚补助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工作有专人负责,并设置了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基本予以量化,且权重分配合理。通过该项目有效实施,使广大军队退役人员基本经济补助得到保障,为维护一方稳定贡献力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项目实施能进一步激发人民参军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涉军稳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项目资金结余缺少必要的统筹管理,没有让专项资金得到充分使用。

改进措施

 1、做好项目前期信息收集工作,做好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方式,让专项资金得到充分使用。
   2、及时与财政沟通,确保对项目资金实时了解,同时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建立科学、系统的备查簿。

项目负责人:唐晓兰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621-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

发放615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发放对象为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庭,入伍时,登记义务兵家庭信息,确保领取人,安规定时间由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保障义务兵家庭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军人军属的荣誉感何获得感。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33.00

133.00

133.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33.00

133.00

133.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享受户数

220

人(户)

615

10

10




质量指标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标准

17000

元/户

1784

10

10





进一步激发现役军人报效祖国的热情

90

%

90

10

10




时效指标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时效

2

次/年

2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鼓励广大青年踊跃参军

100

%

100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项目的可延续率

100

%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潜在激发群众的爱国感情

90

%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现役军人满意率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经过认真细致的准备,本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就。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二是本次绩效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促进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存在问题

政策知晓度不足,个别农村家庭对优待金标准、发放流程不了解,可能误判权益。

改进措施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政策宣传方式,确保优待金政策公平、精准落地。

项目负责人:王岚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628-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和保险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及保险

完成66名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补助按时发放及下岗志愿兵保险的缴纳。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企业军转干部个人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及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5.00

61.98

61.9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5.00

61.98

61.9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下岗志愿兵保险缴纳人数

19

19

10

10





军转干部人数

70

66

10

10




质量指标

保证军人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660

元/月

1740

10

10





激发退役士兵的感恩祖国之心

90

%

90

10

10




时效指标

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

12

次/年

12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5

%

95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该项目的延续率

100

%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军转干部满意率

93

%

93

5

5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率

90

%

90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经过认真细致的准备,本次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就。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二是本次绩效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2024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已完成,无偏离现象。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中央专项资金监管发放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度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模式。

项目负责人:曹蓉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032426-项目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工作

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接上级政策文件,主动联系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项目价值与本地配套能力,争取纳入备选清单,资金下达后,制定详细执行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及标准。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9.00

7.00

77.78%

10

10

调整资金2万元于2024年12月份下达,故未及时使用。


其中:财政资金

0.00

9.00

7.00

77.7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90

%

90

90

10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责任分工明确,部门协同高效,项目按计划完成

存在问题

长效资金不足

改进措施

强化长效运营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032575-安全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聚焦化解信访矛盾,社会治安防控,通过资金保障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年度内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

及时调解化解信访矛盾,确保年度内无一例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结合安全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投向,对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走访,降低信访风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00

0.00

0.00%

10

0

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点人群走访次数

3

3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待矛盾纠纷化解人数

100

220

20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信访办结率

90

%

90

1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隐患整改及时率

90

%

9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定性

良好


良好

30

3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项目推进实施整体呈现成效显著,稳中有进,项目管理体系基本健全,资金使用方向与政策目标匹配度较高。

存在问题

数字化监管工具应用滞后。

改进措施

  搭建一体化监管平台,推广智能化监管手段

项目负责人:李可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688387-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完成66名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补助按时发放及下岗志愿兵保险的缴纳。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企业军转干部个人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及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29.29

115.63

89.44%

10

9

当年指标为浮动数据,故有结余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29.29

115.63

89.4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军转干部人数

67

67

20

20




质量指标

保障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100

%

100

20

2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成本

129

万元

115.63

10

10


合计

100

91


评价结论

经过认真细致的准备,本次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就。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二是本次绩效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2024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已完成,无偏离现象。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中央专项资金监管发放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度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模式。

项目负责人:曹蓉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688399-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1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军队转移干部补助资金

完成军队转移干部全年日常经费运转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9.41

6.42

16.29%

10

6

上年结转指标未使用完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9.41

6.42

16.2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军队转移干部补助人数

1


20





质量指标

保障军队转移干部机构正常运行

100

%


20





时效指标

军队转移干部经费发放时效

1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项目可持续性

100

%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转业干部满意度

95

%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存在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改进措施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项目负责人:曹蓉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688422-省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优抚对象补助

完成全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发按时发放,确保优抚对象生活得到保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涵盖退役士兵、伤残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国家标准发放优抚抚恤补助。每月核查优抚对象生存状态,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按月发放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18.02

464.29

89.63%

10

8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18.02

464.29

89.63%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人数

3000

3271

20

20




质量指标

完成全年优抚对象补助百分率

100

%

100

10

10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114

元/人·次

114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30

天/月

3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退役士兵生活

100

%

100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项目可延续率

100

%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质量

90

%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退役士兵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分析,本单位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了优抚补助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工作有专人负责,并设置了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基本予以量化,且权重分配合理。通过该项目有效实施,使广大军队退役人员基本经济补助得到保障,为维护一方稳定贡献力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项目实施能进一步激发人民参军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涉军稳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项目资金结余缺少必要的统筹管理,没有让专项资金得到充分使用。

改进措施

1、做好项目前期信息收集工作,做好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方式,让专项资金得到充分使用。
   2、及时与财政沟通,确保对项目资金实时了解,同时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建立科学、系统的备查簿。

项目负责人:唐晓兰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886975-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完成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发放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先由人武部对入伍大学生的身份、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供名册由我单位进行发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8.40

78.40

78.4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8.40

78.40

78.4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大学生入伍人数

100

113

20

20




质量指标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补助标准

6000

元/人

60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鼓励大学生踊跃参军

100

%

100

20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鼓励群众拥军爱民

90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军大学生满意率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有效的激发高学历青年参军积极性,提升兵员文化素质,优化军队人才结构,扩大征兵宣传覆盖面,强化“参军光荣”社会认同,同时为大学生提供经济激励与职业发展机遇,促进国防建设与个人成长双向收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王岚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4T000011431644-退役士兵相关补助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部分退役士兵保险、下岗志愿兵保险

完成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退役士兵需在退役30日内,到退役安置股报道,由安置股对退役士兵档案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及标准。确定补助金额后,自主退役士兵向退役安置股提供个人姓名等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把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50.00

339.55

327.30

96.39%

10

10

浮动指标,故有结转


其中:财政资金

350.00

339.55

327.30

96.3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下岗志愿兵人数

25

19

20

20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

80

171

10

10




质量指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

3000

元/人

6000

20

20




时效指标

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时效

12

12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社会性

90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下岗志愿兵满意率

85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8分,达到“优”等级,资金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规范,补助发放及时,退役士兵满意度达100%。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权益,社会效益方面,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军人荣誉感。

存在问题

预算管理需加强

改进措施

 细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

项目负责人:曹蓉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4T000011431656-双拥及维稳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城”活动日常工作,认真贯彻双拥相关政策法规,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 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完成双拥模范城日常工作,开展军地座谈会,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0%以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围绕双拥工作要求及维稳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重点信访人员台账,每月开展常态化走访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走访慰问退役军人人次

500

人/次

525

30

30





开展军地座谈会次数

2

场次

2

10

10





接待解决信访维稳事件

5

人次

25

10

10




质量指标

保证退役军人生活质量

90

%

9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90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退役军人满意度

80

%

8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推进实施整体呈现成效显著,稳中有进,项目管理体系基本健全,资金使用方向与政策目标匹配度较高。

存在问题

数字化监管工具应用滞后。

改进措施

   搭建一体化监管平台,推广智能化监管手段

项目负责人:王岚

财务负责人:何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4T000011561986-春节慰问

主管部门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春节慰问

慰问军警单位、困难退役军人含伤残、困难、军休干部等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常态化走访精准识别困难退役军人家庭,了解家庭需求,制定慰问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何流程,分组开展上门走访、座谈会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5.00

1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5.00

1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春节慰问人数

120

520

20

20




质量指标

春节慰问金额

500

元/人

500

20

20




时效指标

春节慰问及时发放时效

30

3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退役军人感恩爱国情怀

90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退役军人满意率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慰问使退役军人感受到社会尊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何明

附件2

优抚抚恤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了保障国家对退伍军人的抚恤优待,以此彰显服兵役义务的平衡、彰显服兵役的荣誉、彰显服兵役的社会责任、彰显社会对军人的崇敬、鼓舞军人保卫祖国、创办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创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展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嘱、因公牺牲军人遗嘱、病故军人遗嘱、现役军人遗嘱,是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享受抚恤待遇。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及主要内容: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提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4900元;对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50元,提至每人每年不低于981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对在农村的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至每人每年1008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40元,达到每人每年828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主管部门职能: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资金,保证及时、准确、足额的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发放到优抚对象人员手中,要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优化工作方式、提高确认质效,进一步夯实优抚数据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优抚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和规定,对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和抚慰的一项社会行政管理,是兑现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也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特殊社会保障。做好这项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子弟兵和优抚对象的关怀爱护,对于我国的军队建设、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川财社〔2023〕156号资金文件安排下达中央优抚抚恤资金2592.67万元,下达省级资金105.19万元;川财社〔2024〕98号文件下达中央优抚抚恤资金90.92万元,省级抚恤资金9.63万元;川财社〔2024〕117号下达中央优抚抚恤资金54.5万元,省级优抚抚恤资金1.99万元;县级财政350万元,共计3204.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2024年我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共识,切实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绩效目标管理、自行监控、单位自评覆盖率达100%。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事前绩效评估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有序开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该项目年度申报预算3204.9万元,全年完成3271人的抚恤及生活补助3091.63万元,本次对项目投入经济性的评估是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项目2023年开支情况对2024年实际需求进行了评估。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采取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该项目分管领导牵头,优抚褒扬股主要负责落实,以此来开展该项目,确定完成年度任务。

三、绩效分析

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支出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支出申请、拨付、发放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发挥补助资金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伤残人员、“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等优抚对象的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管理。在项目初期有制定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是明确,有具体的实施时间期限,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实施前有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在项目开展中期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进行了项目事中监控,该项目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在项目开展期间不存在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保证及时、准确、足额的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到优抚对象手中。

四、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分析,本单位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了优抚补助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工作有专人负责,并设置了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基本予以量化,且权重分配合理。通过该项目有效实施,使广大军队退役人员基本经济补助得到保障,为维护一方稳定贡献力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项目实施能进一步激发人民参军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涉军稳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结余缺少必要的统筹管理,没有让专项资金得到充分使用。

六、改进建议

1、做好项目前期信息收集工作,做好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方式,让专项资金得到充分使用。
2、及时与财政沟通,确保对项目资金实时了解,同时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建立科学、系统的备查簿。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了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抚恤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元实际,制定《广元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具有广元市户籍,并在广元市行政区域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照“先保险后救助在补助”的原则实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助的总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

主管部门职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严格优抚对象的审核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组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按规定使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及支出方向是为了减轻优抚对象的医疗负担,确保其享有基本医疗保障,防止因病返贫,该项目的支持方向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补助、医保缴费资助以及优化结算流程。通过医疗补助资金对优抚对象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降低其自付比例,缓解经济压力,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确保其享有基本医保待遇。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川财社〔2023〕155号资金文件安排下达中央优抚医疗补助资金108.95万元,下达安排省级优抚医疗补助资金16万元,川财社〔2024〕87号资金文件下达安排中央优抚医疗补助资金4.5万元,省级优抚医疗补助资金9.3万元,县级配套优抚医疗补助资金20万元,共计安排158.7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2024年我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共识,切实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绩效目标管理、自行监控、单位自评覆盖率达100%。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总目标:保障好优抚对象各项待遇,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各类医疗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符合领取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标准发放。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该项目年度申报预算158.75万元。全年共补助330余人次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缴纳720余人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共计78.16万元,本次对项目投入经济性的评估是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项目2023年开支情况对2024年实际需求进行了评估。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该项目采取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该项目分管领导牵头,优抚褒扬股主要负责落实,以此来开展该项目,确定完成年度任务。

三、绩效分析

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筑牢医疗保障底线,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重点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的温暖,巩固国防建设。

2.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优抚褒扬股依据政策收集审核重点对象相关资料造册并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财务人员按对象提供银行账号补助到位。

3.项目实施。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具体由优抚褒扬股负责,主要执行文件是《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广元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重点优抚对象根据不同的情况,享受不同的医疗补助。

4.项目结果。该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标准规定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障经费,保障资金落实到实处。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四、评价结论

(1)主要用于帮助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优抚对象住院自费用的补助;优抚对象看病困难时的临时救助。坚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2)设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保证相关性、完整性、与预算匹配性。

(3)财务制度健全,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实施过程来及时修正绩效目标,保证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项目立项原因及背景:优待义务兵家庭市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放家庭优待金是优待义务兵家庭的重要举措,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部队练兵备战的实际行动,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家庭优待金标准参考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确定,实行城乡统一。每年6月、12月底前,凡享受优待的对象,必须按人数、按标准发放到位。

主管部门职能:兵役机关每年向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本地区当年和上一年征兵任务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标准按时发放优待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确保义务兵优待政策落实,义务兵安心部队服役。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川财社〔2023〕181号资金文件安排中央下达义务兵优待金256.5万元,省级下达义务兵优待金102.6万元;川财社〔2024〕78号资金文件安排中央下达资金11.42万元,省级下达4.57万元;川财社〔2024〕108号资金文件安排中央下达资金20.08万元,省级下达8.0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安排133万元,共计536.2万元确保2024年度义务兵优待户数享受优待政策。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2024年我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共识,切实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绩效目标管理、自行监控、单位自评覆盖率达100%。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有序开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本次对项目投入经济性的评估是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项目2023年开支情况对2024年实际需求进行了评估。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采取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该项目分管领导牵头,双拥办主要负责落实,以此来开展该项目,确定完成年度任务。

三、绩效分析

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政策制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体现党和政府优待政策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对做好征兵工作,解决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后的后顾之忧,鼓舞部队士气,巩固国防,维护国家社会稳定,都有着重要作用。

2.项目管理。在项目初期有制定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是明确,有具体的实施时间期限,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实施前有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在项目开展中期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进行了项目事中监控,该项目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在项目开展期间不存在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完成全县615余户义务兵优待金发放,鼓励广大青年踊跃参军,稳固国防建设。

四、评价结论

经过认真细致的准备,本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就。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二是本次绩效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促进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政策知晓度不足,个别农村家庭对优待金标准、发放流程不了解,可能误判权益。

六、改进建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政策宣传方式,确保优待金政策公平、精准落地。

退役士兵相关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根据本人自愿,可以选择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也可以选择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08〕116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入伍的士兵,退役时地方经济补助按照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主管部门职能:切实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流程复杂、对象多的特点,加强团队协作、规范工作流程,共同做好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的实施目的和方向主要是为了保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需求,鼓励其顺利融入社会,并通过经济支持促进就业创业或继续教育,帮助其渡过退役初期阶段,缓解就业或求学前的经济压力。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川财社〔2024〕116号资金文件安排下达省级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63万元,县级配套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30万元。共计393万元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旨在确保补助资金的有效使用,保障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稳定,并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评价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客观的衡量政策实施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并持续优化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工作。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资格审核准确性:核查退役士兵档案、服役证明等材料是否齐全。时效性:统计从申报到发放的平均时长、对比政策要求。

(三)评价选点。全县退役士兵。

(四)评价方法。该项目采取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该项目分管领导牵头,优抚安置股主要负责落实,以此来开展该项目,确定完成年度任务。

三、绩效分析

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保障退役士兵返乡过渡期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及促进退役士兵顺利融入社会,降低失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2.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优抚安置股依据政策收集退役士兵名单并审核档案,将相关资料造册并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财务人员按对象提供银行账号补助到位。

3.项目实施。预算编制依据当年退役士兵人数、补助标准测算,资金专款专用,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覆盖率达100%。

4.项目结果。补助资金对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拉动作用是巨大的,缓解了他们就业创业前的压力,体现了对退役军人的荣誉激励。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8分,达到“优”等级,资金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规范,补助发放及时,退役士兵满意度达100%。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权益,社会效益方面,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军人荣誉感。

五、存在主要问题

预算管理需加强。

六、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是党和政府为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而推出的一项解困帮扶措施。国家有关部门相继下发了《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专门针对陷入生活困境的企业军转干部制定出台的政策。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的补充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十二届60次2号)等文件精神和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有关数据,调整我省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贴。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贴标准的通知》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本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预算212万元,全部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代缴下岗志愿兵保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2024年我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共识,切实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绩效目标管理、自行监控、单位自评覆盖率达100%。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有序开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该项目年度申报预算212万元。本次对项目投入经济性的评估是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项目2023年开支情况结合2024年实际需求进行了评估。由相关业务股室申报每月应发人数及补助金额,呈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财务人员由财务一体化平台发放。

(三)评价选点。整个项目发放全部到位。

(四)评价方法。该项目采取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该项目分管领导牵头,安置股主要负责落实,以此来开展该项目,确定完成年度任务。

三、绩效分析

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贴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得到保障,社会稳定。

2.项目管理。在项目初期有制定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是明确,有具体的实施时间期限,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实施前有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在项目开展中期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进行了项目事中监控,该项目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在项目开展期间不存在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全年完成66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发放,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正常生活。

四、评价结论

经过认真细致的准备,本次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就。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二是本次绩效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五、改进建议

2024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已完成,无偏离现象。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中央专项资金监管发放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度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模式。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