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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7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量:21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

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旺苍县佳士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旺医保处字〔2025〕1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2024年国家医保飞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罚款62426元。

6.24

2025-01-14

2026-01-14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91510082MA62U9Y55E

2

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旺医保处字〔2025〕2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2024年省级医保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串换药品、门诊统筹销售非本人使用药品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罚款10889元。

1.08

2025-02-25

2026-02-25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91510821MA68M3AC5R

3

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公园一号店

旺医保处字〔2025〕3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相关规定

2024年省级医保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店员代签医师和执业药师签名、门诊统筹销售非本人使用药品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分别处1倍和2倍罚款共计88849元。2、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8.88

2025-03-18

2026-03-18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91510821MACBJXPB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