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231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231号)
发布时间:2025-09-11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72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亩)

1


赵树文

崔华兰

赵军

赵娟

崔清英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

旺府林证字(2009)第2112090122号

嘉川镇群峰村八组等

10.58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