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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旺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4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25年9月5日,旺苍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交办理广元市旺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用地情况

2022年8月5日,项目已列入《旺苍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旺府函〔2022〕88号);2025年6月13日,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广元市旺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2025年6月26日,县林业局出具《关于核实广元市旺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范围涉及保护区情况的复函》,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涉林自然保护地用地范围;2025年6月30日,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出具《关于查询广元市旺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范围内有无文物保护单位的复函》,暂未在地表发现不可移动文物遗存,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选址;2025年7月14日,项目业主旺苍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拟选址于旺苍县普济镇,根据该单位提供的项目用地矢量数据,该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该项目纳入《旺苍县东河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安排表。

该项目已列入《旺苍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清单,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公共利益需要,属于市政公用建设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办理用地预审的条件。

二、办证情况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经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5年9月5日办结,证书编号:用字第5108212025XS00085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