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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215号)
发布时间:2025-08-2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92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坐落

面 积

备注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黄成林、郭明香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5)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022534号

旺苍县东河镇南阳村

198.24

165.67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