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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分类目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量:96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以及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现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分类目录、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1、2、3。


附件:1.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分类目录

         3.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9日


附件1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实施依据

检查内容及检查要求

检查方式(检查类型)

检查
主体

承办机构

联合部门

时间
安排
(检查频次)

实施层级

第一责任
层级(建议)

能否预约

备注

法律效力位阶

依据内容

1

粮食购销定期巡查

国有粮食企业

行政法规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粮食库存检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库存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

地方政府储备粮油政策执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市场化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政策性粮油销售出库政策执行、社会粮食流通政策执行等情况开展定期巡查。

现场检查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粮食和物资收储调控管理股

每季度1次,全年共4次







附件2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分类目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及等级

检查事

项等级

检查方式

计划类型

牵头实

施部门

检查事项内容

参与部门

综合参与部门事项






1





粮食购销

定期巡查





国有粮

食企业






一般






现场检查






专项





旺苍县

发展和

改革局


地方政府储备粮油政策执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市场化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政策性粮油销售出库政策执行、社会粮食流通政策执行等情况。












附件3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

对象

检查

频次

检查比例

检查方式

计划类型

检查完

成时限

牵头实施部门

检查事项内容

参与部门

综合参与部门事项





1





粮食购销定期巡查





国有粮食企业





每季度1次,全年共

4次





全覆盖





现场检查





专项




3月31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





旺苍县

发展和

改革局


地方政府储备粮油政策执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市场化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政策性粮油销售出库政策执行、社会粮食流通政策执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