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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6-24 来源: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点击量:118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方主管部门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使用单位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预算执行率
(B/A *100%)
年度资金总额: 1222 1109.39 90.78%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003 1003 100.00%
地方资金 219 106.39 48.58%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资金文件合理、科学分配
下达及时性 按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到位
拨付合规性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 虚列支出等情况
使用规范性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执行准确性 下达资金全部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住房租赁补贴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预算编制、运行过程监控、结果运用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总体目标完成悄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24年度年度计划总体目标完成80%。 2024年度已完成工程量的92%(跨年度实施项目)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老旧小区改造小区 30个 已完成工程量的92%
老旧小区改造栋数 81
老旧小区改造户数 1847户
老旧小区改造面积 12.861万平方米
质量指标 老旧小区改造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100% 100%
时效指标 老旧小区改造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80% 95%
说明
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
中央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方主管部门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使用单位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481 457.5 95.11%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41 441 100.00%
      地方财政资金 40 16.5 41.25%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资金文件合理、科学分配
下达及时性 按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到位
拨付合规性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 虚列支出等情况
使用规范性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执行准确性 下达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预算编制、运行过程监控、结果运用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对9个乡镇416间房屋的主体建筑和室内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改建任务的90%。 已完成对9个乡镇416间房屋的主体建筑和室内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改建任务的100%。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 完成对9个乡镇416间房屋的主体建筑和室内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改建。 已完成对9个乡镇416间房屋的主体建筑和室内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改建任务的100%。
质量指标 改建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100%
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了基层干部职工的居住条件 得到改善 得到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入住对象满意度 85% 98%
新市民、青年人满意度 ≥80% ≥98%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
     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旺苍县2024年租赁补贴发放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旺苍县2024年租赁补贴发放
中央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方主管部门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使用单位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166 150.96 91%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26 126 100%
      地方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40 24.96 62%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资金文件合理、科学分配
下达及时性 按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到位
拨付合规性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 虚列支出等情况
使用规范性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执行准确性 下达资金全部用于住房租赁补贴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预算编制、运行过程监控、结果运用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补贴发放工作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发放租赁补贴1100户 发放租赁补贴1138户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2024年租赁补贴发放户数 1100户 1138户 资金未使用部分结转至2025年度继续用于租赁补贴发放
质量指标 补贴对象合规性 100% 100%
时效指标 租赁补贴按季度实时发放 4次 4次
租赁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 95% 100%
项目完成时效 12月31日前 12月20日
补贴标准 租赁住房在乡镇360元/人/年,租住房屋在县城区600元/人/年 租赁住房在乡镇360元/人/年,租住房屋在县城区600元/人/年
社会效益
指标
已保障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 ≥80% ≥97%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得到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补助可持续时效 1年 1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 ≥80% ≥97%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
     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