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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6-23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137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4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资金使用单位 旺苍县林业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5261.19 763.73 15%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5261.19 763.73 15%
       地方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并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下达及时性 资金计划按时层层下达
拨付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和个人
使用规范性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执行准确性 严格按照计划任务实施并支付项目资金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做到事前绩效申报、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 因部分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支付率较低,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对接财政,尽快完成支付。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支付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落实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选聘生态护林员,对国有林区外的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完成森林经营试点、退化林修复任务。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落实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选聘生态护林员,对国有林区外的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完成森林经营试点、退化林修复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数量(个) 1 0 批复于2024年9月底下达,已完成4个项目,余8个项目正在有序实施中。
聘请生态护林员人数(人) 627 1045
国有林管护面积(含国家公园)(万亩) 22.80  22.80 
  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22.29  22.29 
        天然商品林 0.50  0.50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不含国家公园)(万亩) 150.26  0 资金及任务2025年2月份下达,正在启动实施。
  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90.40  0 资金及任务2025年2月份下达,正在启动实施。
        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 59.86  0 资金及任务2025年2月份下达,正在启动实施。
森林修复(含森林可持续经营)面积(万亩) 2.85  0 资金及任务2025年2月份下达,正在启动实施。
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率(%) 100 100
森林保护修复补助兑现率(%) 100 0 资金及任务2025年2月份下达,正在启动实施。
时效指标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33 批复于2024年9月下达,已完成4个项目,余8个项目正在有序实施中。
成本指标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元/亩) 16 16
社会效益
指标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持续加强 持续加强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明显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显著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 ≥85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
      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