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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不动产更正登记的公告(2025第152号)
发布时间:2025-06-1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09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本机构于2025年6月5日发布《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2025第145号),拟对坐落于旺苍县嘉川镇和平村4组张仁宋住宅一幢1-2层的不动产(产权证号:川2024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028781号)登记簿错误内容予以更正。  

经核实,上述不动产因拆除已实际灭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1条(物权因标的物灭失而消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9条(不动产灭失应办理注销登记)之规定,因标的物灭失导致更正登记失去事实基础,现决定终止本次依职权更正登记公告程序。  

联系电话:0839-4222380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