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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 (1)
一、单位职责 ……………………………………………………………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四部分 附件 ……………………………… ………………………(15)
附件1 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15)
附件2 2022年度第四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6)
第五部分 附表 ……………………………………………… ………(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和老干部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老干部相关待遇;
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县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协助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归口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8.承担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承担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工作。负责牵头起草工作规划、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配合做好城乡基层治理督办和考核工作;协调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办其他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做好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承担县委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096.4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301.06万元,增长37.85%。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以及增加预算、困难干部关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城乡基层治理、公务员工作、大组工网维护、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09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6.4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09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23万元,占62.68%;项目支出409.2万元,占37.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6.4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1.06万元,增长37.85%。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以及增加预算、困难干部关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城乡基层治理、公务员工作、大组工网维护、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1.06万元,增长37.85%。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以及增加预算、困难干部关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城乡基层治理、公务员工作、大组工网维护、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支出1096.4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13万元,占总支出的83.74%;教育培训支出4.43万元,占总支出的0.4%;科学技术支出1.44万元,占总支出的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占总支出的5.71%;卫生健康收入21.59万元,占总支出的1.97%;农林水支出43.35万元,占总支出的3.95%;住房保障收入44.91万元.占总收入的4.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96.4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1.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59.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 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7.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0.14万元、津贴补贴88.34万元、奖金156.81万元、绩效工资2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87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59万元、生活补助12.94万元、住房公积金和奖励金44.91万元等。
公用经费8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8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7.2万元、差旅费16.3万元、会议费2.54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工会费4.13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33.36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16万元,下降11.4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1.16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业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其中国内接待9万元,接待83批次及870人,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督导指导检查、县区单位交流学习、业务部门来旺业务衔接等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是全年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机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32万元,比2022年增加52.79万元,增长154.21%。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力不足,下半年公车补贴、工会费等费用尚未支付,2023年财力保障较好,公用经费实现了正常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公务员工作、困难干部关怀等5个项目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对选调生到村任职专项资金、2022年度第四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等2个中央、省级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
年终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选调生到村任职、2022年度第四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单位整体(含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存在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事做好、做实;加强财务人员、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业务能力,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022年度第四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自评得分94.5分,及时为5名引进人才及时发放5万元标准安家补贴,覆盖率100%,县委县政府及引进人才满意度高,有效缓解新入职人员经济压力、对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来良好示范作用。选调生到村任职专项资金自评得分95.4分,该项目为2022年24人安家费7.2万元、10人工作补助19万元,2023年32人补助44.8万元。通过项目开展,为到村任职选调生预算补助,覆盖率100%,对于年轻干部扎根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推动基层有效治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来良好示范作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工作(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工作(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东西部协作人才交流培训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关于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关于印发〈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22]11号)要求,为了保障选调生到村工作开展,根据中组部安排,选调生到村任职第一年按照每人2.2万元、第二年按照每人1.9万元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4万元,不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2023年共下达71万元,其中:2023年32人按人均1.4万元预下达44.8万元,结算2022年下达26.2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22]11号)要求,该项目通过对到村任职选调生补助,保障选调生能够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一是到村任职选调生一次性安置补助、开展培训、开展国情调研、开展服务群众等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关于下达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3]35号)安排,结算下拨2022年24人安家费7.2万元、10人工作补助19万元,下拨2023年32人补助44.8万元,共计71万元,实行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绩效目标设置主要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实效指标;效益指标含可持续发展指标;满意度指标含县委县政府、到村任职选调生满意度;成本指标含经济成本。项目自评工作主要由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负责。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一是了解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是否补助到位、达到的效果、受益人满意度;二是所到村干部群众认可度;三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选调生到村工作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补贴人员是否满意。
(三)评价选点。
抽取20%样本村。
(四)评价方法。
采用实地走访、座谈调研法等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主要由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构成,负责设计调研问卷、组织评价人员走访群众、干部群众座谈,召开干部党员会问卷调查。负责汇总评价结果。
三、绩效分析
(一)部门专项通用指标绩效满分54分,得分47.4分。
1.项目决策满分18分,得分18分。
(1)决策程序满分6分,得分6分。该项目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设立,通过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22]11号)加强管理,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要求,得6分。
(2)规划论证满分6分,得分6分。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项目立项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偏离度≤15%。得6分。
(3)资金投向满分6分,得分6分。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发展相匹配,聚焦了干部培养、加强基层治理等重大任务,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6分。
2.项目管理满分18分,得分14分。
(1)制度办法满分2分,得分2分。该项目由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22]11号)制定了管理制度,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得2分。
(2)分配管理满分10分,得分8分。项目资金分配按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干部培养和基层治理及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分配因人而定,没有考虑区域分布;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得8分。
(3)绩效监管满分6分,得分4分。项目按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上存在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得4分。
3.项目实施满分9分,得分7分。
(1)预算执行满分6分,得分4分。该项目资金财政按时拨付(拨付率100%),已及时完成支付(使用率100%),该项目未要求县级配套资金,得4分。
(2)资金使用满分3分,得分3分。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得3分。
4.项目结果满分9分,得分8.4分。
(1)目标完成满分6分,得分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得6分。
(2)完成时效满分3分,得分1.5分。由于财政调度困难,该项目原计划10个月内完成,结果12个月才完成目标,经计算得2.4分。
(二)部门专项专用指标绩效绩效满分30分,得分30分。
该项目在专业指标绩效评价适用行政运转指标。
1.用途合规性满分10分,得分10分。该项目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得10分。
2.程序合规性满分10分,得分10分。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得10分。
3.标准合规性满分10分,得分10分。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得10分。
通过对到村任职选调生进行补助,让能够长期扎根基层,激发了他们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热情,推动干事创业活力,减少选调生流失率,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资金用途合理、程序合规。截至目前,未出现选调生流失情况。
(三)部门专项个性指标绩效满分16分,得分16分。
我单位在该项目个性指标上设置项目效果指标和在岗率指标。
1.效果指标满分8分,得分8分。该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选调生作用,管理服务理念对本地区干部群众影响,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得8分。
2.选调生在岗率满分8分,得分8分。该项目实施主要为了留住选调生,近几年招录的选调生在岗率为100%,得8分。
四、评价结论
2023年县委组织部实施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及时为到村任职选调生预算补助,覆盖率100%,对于年轻干部扎根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推动基层有效治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来良好示范作用。按照《旺苍县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项目选取项目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名称设定为通用绩效、专用指标、个性指标三类和扣分项,分数设定比重为54:30:16及扣分。我单位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总分为100分,根据自评情况实际得分95.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选调生对报销到村任职工作经费不积极;
2.现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些宽泛,主要在开展国情调研和服务群众工作方面没有具体资金报销细则。
六、改进建议
1.深入调查,多做工作,督促选调生积极报销费用。
2.希望上级相关部门出台该项经费管理细则,明确更加具体的经费报销细则。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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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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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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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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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特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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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关于印发〈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才行[2022]11号)要求,为了保障选调生到村工作开展,根据中组部安排,选调生到村任职第一年按照每人2.2万元、第二年按照每人1.9万元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4万元,不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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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才行[202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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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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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 |
根据《关于下达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3]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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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
到村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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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条件 |
招录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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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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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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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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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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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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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3]35号)安排,下拨2022年24人安家费7.2万元、10人工作补助19万元,下拨2023年32人补助44.8万元。通过对到村任职选调生进行补助,让能够长期扎根基层,激发了他们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热情,推动干事创业活力,减少选调生流失率,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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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任职补助 |
≤ |
42 |
人 |
10 |
42 |
|
|
安家费 |
≤ |
56 |
人 |
10 |
56 |
|||
|
质量指标 |
发放安家费覆盖率 |
= |
100 |
% |
2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服务群众,社会稳定发展 |
定性 |
好中差 |
20 |
好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上级满意度 |
≥ |
95 |
% |
5 |
95 |
|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5 |
9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安家费标准 |
≤ |
3000 |
元/人 |
5 |
3000 |
|
|
培训费 |
≤ |
3000 |
元/人年 |
5 |
3000 |
|||
|
国情调研标准 |
≤ |
8000 |
元/人年 |
5 |
8000 |
|||
|
服务群众标准 |
≤ |
8000 |
元/人年 |
5 |
8000 |
|||
附表2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表 |
|
|||||||
|
绩效评价指标 |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分说明 |
备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自评得分 |
||||
|
自评总得分 |
100 |
95.4 |
|
|
|
|
||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缺(错)项 |
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扣完为止。 |
|
|
规划论证 |
6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市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缺(错)项 |
1.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
||
|
资金投向 |
6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缺(错)项 |
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
||
|
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是否评分法 |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
|
|
分配管理 |
10 |
8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缺(错)项 |
1.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否则该项不得分。如涉及多种分配法,按相应资金量的权重进行测算。 |
|
||
|
绩效监管 |
6 |
4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缺(错)项 |
项目是否按中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
||
|
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6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如部分计算内容不涉及,可同比例分配至本指标其他计算内容。 |
|
|
|
资金使用 |
3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缺(错)项 |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处不合规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 |
|
|
|
完成时效 |
3 |
2.4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一般以天数、月数或年数为单位。当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小于等于0时得满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倍及以上得0分。 |
|
||
|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10 |
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
缺(错)项 |
资金实际用途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
|
程序合规性 |
10 |
10 |
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缺(错)项 |
资金管理程序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
||
|
标准合规性 |
10 |
10 |
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缺(错)项 |
资金分配标准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
||
|
个性指标 |
项目效果(8分) |
社会效益 |
8 |
8 |
专项预算项目实施效果 |
缺(错)项 |
项目是否充分发挥选调生作用,所带来的管理服务理念是否对本地区干部群众有影响,是否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得8分。 |
|
|
人才在岗(8分) |
人才在岗率 |
8 |
8 |
比率分值法 |
人才在岗率=在岗人才数÷引进人才数×100%,该项指标得分:人才在岗率×8,低于50%不得分。 |
|
||
|
扣分项 |
绩效管理 |
— |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缺(错)项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
|
被评价 |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缺(错)项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
附件2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关于2022年度第四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川组通[2016]25号)、《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的若干举措》(川组通[2020]13号以及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领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的通知》(川委人才办[2022]28号)要求,对50个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引进道本地工作的全日制硕博士和级职称人才给与安家补助。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按符合条件的5名对象进行上报,按照每人5万元标准申领安家补助,共计25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关于申领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的通知》要求,由省委人才办会同财政厅按照每人5万元标准一次性划拨至市县,由组织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给申领人员,到账资金由部机关财务人员负责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申报、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引进人才发放安家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使用2022年度第四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为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引进5名全日制硕士学历人才每人发放安家补助5万元,共计25万元,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绩效目标设置主要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含可持续发展指标;满意度指标含县委县政府、引进人才满意度;成本指标含经济成本。项目自评工作主要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一是了解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是否补贴到位、达到的实际效果、受益人满意度;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补贴人员是否满意。
(三)评价选点。
无。
(四)评价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法和座谈调研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主要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构成,负责问卷设计、问卷发放及问卷回收。
三、绩效分析
(一)部门专项通用指标绩效满分54分,得分48.5分。
1.项目决策满分18分,得分18分。
(1)决策程序满分6分,得分6分。该项目根据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领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的通知》(川委人才办[2022]28号)要求设立,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要求,不扣分,得6分。
(2)规划论证满分6分,得分6分。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项目立项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偏离度≤15%,得6分。
(3)资金投向满分6分,得分6分。项目资金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匹配,聚焦了人才引进重大任务,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6分。
2.项目管理满分18分,得分16分。
(1)制度办法满分2分,得分2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得2分。
(2)分配管理满分10分,得分10分。项目资金分配按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人才引进促进地方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分布公平合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得10分。
(3)绩效监管满分6分,得分4分。项目按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上存在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得4分。
3.项目实施满分9分,得分7分。
(1)预算执行满分6分,得分4分。该项目资金财政按时拨付(拨付率100%),已及时完成支付(使用率100%),县级配套资金已预算,预计2024年到位,得4分。
(2)资金使用满分3分,得分3分。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得3分。
4.项目结果满分9分,得分7.5分。
(1)目标完成满分6分,得分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得6分。
(2)完成时效满分3分,得分1.5分。由于财政调度困难,该项目原计划3个月内完成,结果6个月才完成目标,经计算得1.5分。
(二)部门专项专用指标绩效绩效满分30分,得分30分。
该项目在专业指标绩效评价适用行政运转指标。
1.用途合规性满分10分,得分10分。该项目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得10分。
2.程序合规性满分10分,得分10分。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得10分。
3.标准合规性满分10分,得分10分。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得10分。
安家补助发放能提升人才获得感、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做到用心用情引才留才,减少高层次人才流失率,助推长期扎根我县工作。资金用途合理、程序合规。截至目前,资金补助发放人员未出现流失情况。
(三)部门专项个性指标绩效满分16分,得分16分。
我单位在该项目个性指标上设置项目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满分4分,得分4分。该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管理服务理念对本地区干部群众影响,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得4分。
(2)可持续影响满分4分,得分4分。该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得分4分。
(3)人才在岗率满分8分,得分8分。该项目实施主要为了留住人才,2023年引进的人才在岗率为100%,得8分。
四、评价结论
2023年县委组织部实施2022年度第四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及时为5名引进人才及时发放5万元标准安家补贴,覆盖率100%,县委县政府及引进人才满意度高,有效缓解新入职人员经济压力、对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来良好示范作用。按照《旺苍县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项目选取项目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名称设定为通用绩效、专用指标、个性指标三类和扣分项,分数设定比重为54:30:16及扣分。我单位2022年度第四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总分为100分,根据自评情况实际得分94.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等因素,该项目资金在年底才完成支付;
2.资金支持对象主要为引进到本地工作的全日制硕博士和高职称人才,但我县在博士和高职称人才引进上存在难引问题。
六、改进建议
1.项目实施计划时间要与财政资金调度同步。
2.完善人才引进支持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博士和高职称人才引进力度。
附表1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第四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 |
|||||||
|
预算单位 |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
|||||||
|
项目类型 |
特定项目 |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该项目根据《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川组通[2016]25号)、《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的若干举措》(川组通[2020]13号)、《关于申领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的通知》(川委人才办[2022]28号)精神,由省委人才办会同财政厅按照每人5万元标准一次性划拨至市县。主要用于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引进人才发放安家补助。 |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关于申领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的通知》(川委人才办[2022]28号) |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
立项依据 |
据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领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的通知》(川委人才办[2022]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上报5名符合条件对象,按照每人5万元标准申领安家补助,共计25万元 |
|||||||
|
使用范围 |
50个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县 |
|||||||
|
申报(补助)条件 |
引进到本地工作的全日制硕博士和高级职称人才 |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5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 |
|||||||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
为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引进5名全日制硕士学历人才每人发放安家补助5万元,共计25万元。以提升已引进人才获得感、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天府英才人数 |
≥ |
5 |
人 |
20 |
5 |
|
|
质量指标 |
发放安家费覆盖率 |
≥ |
100 |
% |
2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
定性 |
优良中差 |
20 |
优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上级满意度 |
≥ |
95 |
% |
5 |
5 |
|
|
引进人才满意度 |
≥ |
95 |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安家费标准 |
≤ |
5 |
万元/人 |
20 |
5 |
|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表
|
绩效评价指标 |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 |
备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自评得分 |
||||
|
自评总得分 |
100 |
94.5 |
|
|
|
|
||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缺(错)项 |
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扣完为止。 |
|
|
规划论证 |
6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市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缺(错)项 |
1.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
||
|
资金投向 |
6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缺(错)项 |
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
||
|
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是否评分法 |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
|
|
分配管理 |
10 |
10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缺(错)项 |
1.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否则该项不得分。如涉及多种分配法,按相应资金量的权重进行测算。 |
|
||
|
绩效监管 |
6 |
4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缺(错)项 |
项目是否按中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级单位和业务股室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
||
|
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4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如部分计算内容不涉及,可同比例分配至本指标其他计算内容。 |
|
|
|
资金使用 |
3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缺(错)项 |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处不合规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 |
|
|
|
完成时效 |
3 |
1.5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一般以天数、月数或年数为单位。当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小于等于0时得满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倍及以上得0分。 |
|
||
|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10 |
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
缺(错)项 |
资金实际用途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
|
程序合规性 |
10 |
10 |
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缺(错)项 |
资金管理程序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
||
|
标准合规性 |
10 |
10 |
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缺(错)项 |
资金分配标准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
||
|
个性指标 |
项目效果(16分) |
社会效益 |
4 |
4 |
专项预算项目实施效果 |
缺(错)项 |
项目是否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是否对对本地区干部群众有一定影响,是否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得4分 |
|
|
可持续影响 |
4 |
4 |
缺(错)项 |
项目是否对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影响,是否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得4分 |
|
|||
|
人才在岗率 |
8 |
8 |
比率分值法 |
人才在岗率=在岗人才数÷引进人才数×100%,该项指标得分:人才在岗率×8,低于50%不得分。 |
|
|||
|
扣分项 |
绩效管理 |
— |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缺(错)项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
|
被评价 |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缺(错)项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