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及窗口: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兴旺西路街道-114号,详细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7号综合窗口;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4222360、4222346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wex.sczwfw.gov.cn/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09:00-12:00 13:30-17:00
备注:星期五09:00-12:00 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办事指南纸质版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wcx.sczwfw.gov.cn/
获取结果方式: 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企业注销登记
二、服务对象
旺苍县范围内办理注销业务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三、办理流程图
四、办理条件
(一)简易注销
未产生债务或已清偿全部债务的企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企业提交简易注销公告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公积金欠费及其他未了结事务。
(二)普通注销
不适用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自愿选择普通注销流程的企业。
五、提交材料
(一)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简易注销提交材料(共计3份)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电子(线上)纸质(线下) |
1 |
根据经营主体类型,或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
原件 |
电子(线上)纸质(线下) |
1 |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
纸质 |
1 |
仅限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企业缴回,线上提交申请的可邮寄缴回;遗失的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作废声明,免于提交 |
2.普通注销提交材料(共计4份)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电子(线上)纸质(线下) |
1 |
根据经营主体类型,或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
公司解散决议 |
原件 |
电子(线上)纸质(线下) |
1 |
或者提交: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
清算报告 |
原件 |
电子(线上)纸质(线下) |
1 |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
纸质 |
1 |
仅限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企业缴回,线上提交申请的可邮寄缴回;遗失的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作废声明,免于提交 |
(二)税务注销提交材料(共计1份)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原件 |
电子(线上)纸质(线下) |
1 |
|
(三)银行账户注销(共计4份)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 |
1 |
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户和临时存款账户,还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如果有未使用完的支付凭证、支付密码器、单位结算卡、印鉴卡、UK等,需交回; |
注销《登记通知书》 |
复印件 |
纸质 |
1 |
企业在注销登记前办理账户销户的,可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授权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
单位及相关人员印章(公章、财务章、私章) |
原件 |
其他 |
1 |
印章已销毁的,提供销毁凭证 |
六、数量限制
无
七、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八、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839) 12345
电脑端 手机端
网上办理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