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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10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192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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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概况 1

一、基本职能 2

二、主要工作 3

三、单位构成 4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5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9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5

一、部门收支总表 16

二、部门收入总表 16

三、部门支出总表 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6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16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6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6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6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


第一部分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

1.负责编制城乡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和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生产作业的监督管理事务;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生产作业规范和标准,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事务;

4.负责制定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对违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8.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事务;

9.负责乡镇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

10.负责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负责建筑处置行为监督管理事务;

11.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建筑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关闭和拆除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事务;

12.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的征管工作;

13.负责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事务;

14.完成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县城区(含嘉川片区)162.98万余平方米主要街道、公共广场等清扫保洁、洗街除尘、洒水压尘和机械除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等生产作业运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抓好乡镇片区生活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抓好县城区(含嘉川片区)餐饮场所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四是抓好县城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五是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六是抓好县城区公共厕所开放监督管理工作;七是抓好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业务指导、设施设备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工作;八是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努力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率;九是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征工作;十是抓好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十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理,切实抓好纪律作风整顿、机关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是抓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2025年,我中心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持续深化“3691”重点布局,守正创新,以“说干就干,干就干成,越干越好”精气神,突出政治建设,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提高核心堡垒建设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开拓创新管理,破解“痛点难点”,切实抓好旺苍环境卫生工作和做好环卫服务企业监督管理、扬尘治理、项目规划建设、安全检查、各乡镇环境卫生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乡村振兴、国家卫生县巩固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务实求真,砥砺前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红色旺苍,中国茶乡”而努力奋斗。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9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48.17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3080.3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1.5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新进两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与公业务费增加,二是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308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9.31万元,占82.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1万元,占17.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308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31万元,占18.81%;项目支出2501万元,占81.1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080.3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1.5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新进两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与公业务费增加,二是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9.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8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29.3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91.5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两名工作人员和增加2025年项目资金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1万元,占5.71%;卫生健康支出18.59万元,占0.73%;城乡社区支出2330.3万元,占92.13%;住房保障支出36.11万元,占1.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94.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233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2025年预算数为446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6.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临聘人员经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特种作业车3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3辆特种作业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及洒水抑尘。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51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特种作业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3080.3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535.82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3.4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501万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