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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2025第105号)
发布时间:2025-04-0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18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坐 落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亩)

备注

1

严学林、邓清国

严子琼100%

510821100209JE00003L00000001、

510821100209JE00001L00000001、

510821100209JE00002L00000001、

510821100209JE00005L00000001、

510821100209JE00004L00000001

旺苍县东河镇双农村7组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

28.9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