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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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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林业局完善“三项制度” 提升古树名木保护职能
发布时间:2025-03-31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557 [ 字体: ] 打印

一是完善离任交接制度。修订印发《旺苍县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进一步明确离任交接对象、交接事项、交接流程等内容。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离任时,对古树名木分布、数量、生长状况等基本情况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灾害预防及破坏行为处置及其他重要工作等情况进行交接,全面压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

二是落实养护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古树权属情况,落实“一树一人”日常养护责任,确定日常养护责任人200余人,重点开展古树常态化巡护及生长状况、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5处,正在开展救护复壮古树17株,并对75株濒危衰弱和生长环境差的古树编制“一树一策”救护复壮方案。

三是建立古树保险机制。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签订古树名木责任保险,确定保险范围、保险时限等条款。同时,明确理赔流程,确保在古树受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理赔。2025年,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县625株古树“上保险”,保险期限内总累计赔偿限额达200万元。(县林业局 张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