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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旺苍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5-01-24 来源: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点击量:15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关于印发《旺苍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旺苍县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旺苍县财政局、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旺苍县税务局、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旺苍县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旺苍监管支局印发了《旺苍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措施》,出台《措施》是我县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二、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6个方面共计24条。从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开发项目土地供应、大力支持规划建设高品质住房,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夯实服务保障,大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大力推行房票安置试点六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措施和办法。

三、主要亮点

亮点一: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

在旺苍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完成备案的,按建筑面积给予购房补贴399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6万元;在旺苍县非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完成备案的,按建筑面积给予购房补贴299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4.5万元。在旺苍县城区购买新建车位车库并在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完成备案的,给予购房补贴3000元/个,同一购房户最高补贴不超过6000元;在旺苍县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并在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完成备案的,按建筑面积给予购房补贴99元/平方米,每间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同一购房户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在所购商品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予以兑付。

亮点二: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

公积金贷款支持进一步加大,双职工(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享受120万元、单职工(仅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享受100万元。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二孩、三孩家庭贷款限额分别再提高10万元、20万元。实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开展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开展“商转公”直转、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等措施。

亮点三: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是支持住宅户型多元化设计。将住宅项目阳台进深上限放宽至3米,在满足日照、通风等相关要求时,计容建筑面积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二是进一步提高购房群众得房率。将每套住宅飘窗、阳台以及非公共活动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露台、花池、设备平台、空调板、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等)的水平投影面积上限提升至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5%。

亮点四:大力推行房票安置试点

一是扩大房票安置范围。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中,鼓励发放房票实施安置。选择房票安置的,优惠政策按照征地征收房票安置相关政策执行,不与本措施购房补贴政策重复享受。二是鼓励以房票形式发放引进人才安家补助。旺苍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有购房需求的,给予现金安家补助110%相应房票。若在两年内房票未使用,则按安家补助标准兑现。 

四、执行说明

《措施》由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措施》自2025年1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