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店 |
旺医保处字[2024]1号 |
部分药品未开具处方、销售非本人用药、对码错误 |
2024年门诊统筹检查发现:2023年个别参保人消费门诊统筹的处方与销售系统记录不一致、个别药品未开具处方,门诊统筹消费超性别用药及儿童用药,将丙类 耗材对码成甲类材料予以报销。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责令退回违规消费医保基金,并处一倍罚款人民贰万捌仟叁佰零捌元(¥28308元)。 |
2.83 |
2024-04-17 |
2025-04-17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11510722MB1792927X |
2 |
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旺医保处字[2024]2号 |
部分药品未开具处方、销售非本人用药 |
2024年门诊统筹检查发现:2023年个别参保人消费门诊统筹的处方与销售系统记录不一致、个别药品未开具处方,门诊统筹消费超性别及儿童用药。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责令退回违规消费医保基金,并处一倍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玖拾捌元(¥9998元)。 |
0.99 |
2024-04-17 |
2025-04-17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11510722MB1792927X |
3 |
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 |
旺医保处字[2024]3号 |
部分药品未开具处方、销售非本人用药、对码错误 |
2024年门诊统筹检查发现:2023年个别参保人消费门诊统筹的处方与销售系统记录不一致、个别药品未开具处方,门诊统筹消费超性别用药及儿童用药,将丙类 耗材对码成甲类材料予以报销。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责令退回违规消费医保基金,并处一倍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零伍拾元(¥26050元)。 |
2.6 |
2024-04-17 |
2025-04-17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11510722MB1792927X |
4 |
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城华府药店 |
旺医保处字[2024]4号 |
部分药品未开具处方、销售非本人用药 |
2024年门诊统筹检查发现:2023年个别参保人消费门诊统筹的处方与销售系统记录不一致,个别药品未开具处方,。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责令退回违规消费医保基金,并处一倍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捌拾壹元(¥4881元)。 |
0.48 |
2024-04-17 |
2025-04-17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11510722MB1792927X |
5 |
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分公司百康药房 |
旺医保处字[2024]5号 |
部分药品未开具处方、销售非本人用药 |
2024年门诊统筹检查发现:2023年个别参保人消费门诊统筹的处方与销售系统记录不一致、个别药品未开具处方。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责令退回违规消费医保基金,并处一倍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肆拾捌元(¥3948元)。 |
0.39 |
2024-04-17 |
2025-04-17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11510722MB1792927X |